為促進企業高質量發展,做大做強生命科學產業,現發布光明區2021年生命科學產業園區集聚發展項目申報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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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
各有關企業:
按照《深圳市光明區經濟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及配套措施》《深圳市光明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深圳市光明區支持3+1產業發展系列政策>的通知》《深圳市光明區科技創新局關于印發光明區支持3+1產業發展系列政策操作規程的通知》有關要求,為促進企業高質量發展,做大做強生命科學產業,現發布光明區2021年生命科學產業園區集聚發展項目申報指南。
一、扶持方向及支持標準
支持產業園區集聚生命科學企業,對新增一批規模以上企業的園區運營方給予一次性獎勵:當年新增5家及以上的,給予一次性75萬元的獎勵;當年新增10家及以上的,給予一次性200萬元的獎勵;當年新增20家及以上的,給予一次性600萬元的獎勵。
二、申報條件
申報單位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注冊登記地、納稅地和統計地均在光明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二)履行統計數據申報義務,有規范健全的財務制度。
(三)自開放受理之日起前三年,申報單位經營規范,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發生,即在安全生產、環境保護、人力資源、市場監管、消防、社保、統計、財稅等方面未受到10萬元(含)以上罰款處罰,且無較大安全生產事故發生。
(四)自開放受理之日起前三年,信用記錄良好,申請資助時不在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之中(以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數據為準)。
(五)申報的項目應符合國家、省、市、區產業政策和經濟社會發展要求。
(六)所從事行業或開展的業務按照有關規定經有關部門核準、備案或取得相關資質的,按要求取得。
(七)獲區級及以上產業主管部門認定。
(八)2020年度新增5家及以上生命科學領域規模以上企業。
三、辦理流程
區科技主管部門發布指南——申報單位網上申報——申報單位向區科技主管部門窗口提交申報材料——項目審定——征求相關部門意見——擬定資助計劃——社會公示——下達項目資金計劃——區科技主管部門撥付資金。
深圳市光明區科技創新局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