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對制造業創新中心的管理,掌握建設情況,請各制造業創新中心對上年度建設情況進行總結,并向我局提交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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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
各制造業創新中心:
《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管理細則》(深工信規〔2021〕1號,以下簡稱《管理細則》)已印發。為加強對制造業創新中心的管理,掌握建設情況,請各制造業創新中心對上年度建設情況進行總結,并向我局提交報告。有關要求如下:
一、請各制造業創新中心按照《制造業創新中心年度運行報告(提綱)》(附件1)要求,對上年度創新中心建設進展、目標完成情況、取得的成績和存在的問題進行總結,形成年度運行報告。
二、請獲得國家、省和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項目支持的制造業創新中心,提交制造業創新中心項目進展報告(附件2)。后續請按《管理細則》第三十條要求,定期提交報告,不再另行通知。
請各制造業創新中心于2021年4月10日(星期六)前將報告紙質蓋章版(一式二份)提交至我局新興產業處(市民中心C3138室),電子版請發送至xxcyc@gxj.sz.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1.制造業創新中心年度運行報告(提綱)
2.制造業創新中心項目進展報告(提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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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