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受理對象為我市已獲得2020年廣東省利用外資獎勵的外商投資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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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
深圳市商務局關于申報2021年深圳市利用外資獎勵計劃(配套2020年度省利用外資獎勵項目)的通知
各有關企業:
為貫徹落實《深圳市關于加大營商環境改革力度的若干措施》(深府〔2018〕1號)、《深圳市關于進一步擴大利用外資規模提升利用外資質量的若干措施(修訂版)》(深府〔2019〕63號),現印發《深圳市商務局2021年度利用外資獎勵計劃(配套2020年度省利用外資獎勵項目)申報指南》。
本次受理對象為我市已獲得2020年廣東省利用外資獎勵的外商投資企業,請符合指南規定申報條件的企業于2021年2月8日前完成在線填報并將紙質材料提交至深圳市行政服務大廳,我局將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審核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商務局2021年度利用外資獎勵計劃(配套2020年度省利用外資獎勵計劃)申報指南
深圳市商務局
2021年1月15日
深圳市商務局2021年度利用外資獎勵計劃(配套2020年度省利用外資獎勵計劃)申報指南
一、支持領域
支持外資企業在我市新設項目,鼓勵我市外商投資企業增資擴產。
二、設定依據
(一)政策依據
1.《深圳市關于加大營商環境改革力度的若干措施》(深府〔2018〕1號);
2.《深圳市關于進一步擴大利用外資規模提升利用外資質量的若干措施(修訂版)》(深府〔2019〕63號)。
(二)管理依據
《深圳市商務局利用外資獎勵計劃內部操作規程》(深商務外資字〔2019〕48號);
《深圳市商務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深商務規〔2020〕2號)。
三、支持數量和支持方式
(一)支持數量
本獎勵資金有數量限制,受市級財政下達年度資金預算控制。符合條件項目作為2021年市級財政資金預算依據,根據市級財政下達資金預算,市商務部門據以申報情況和預算安排對資助金額、支持比例和撥付進度等進行統一調整。
(二)支持方式
事后獎勵。
四、支持方向和支持標準
(一)獎勵外資新項目
獎勵條件:對2020年已獲得廣東省利用外資獎勵,在深圳設立的年實際外資金額(不含外方股東貸款,下同)超過5000萬美元(含5000萬美元)的新項目,予以配套獎勵。
獎勵標準:予以1:1配套,最高配套1億元。
(二)鼓勵外資增資擴產
獎勵條件:對2020年已獲得廣東省利用外資獎勵,在深圳設立的年實際外資金額超過3000萬美元(含3000萬美元)的增資項目,予以配套獎勵。
獎勵標準:予以1:1配套,最高配套1億元。
以上支持對象不包括房地產業、金融業及類金融業項目,行業劃分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國民經濟行業分類》。
五、申報條件
申請單位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深圳市依法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外商投資企業。
(二)獲得2020年廣東省利用外資獎勵。
(三)申報單位不得以同一事項重復或多頭申報以下市級外資獎勵:配套省利用外資獎勵、外商投資新設和增資獎勵、跨國公司總部獎勵等。同一事項確因政策允許需申報多項專項資金的,應當在申報材料中標明并注明原因。
(四)企業有違反其他政策規定情形除外。
六、申報材料
(一)登錄廣東政務服務網(http://www.gdzwfw.gov.cn/)—深圳市—市商務局—搜索利用外資獎勵計劃,在線填報申請書,提供通過該系統打印的申請書紙質文件原件。
(二)廣東省利用外資獎勵到賬憑證。
(三)原申報2020年廣東省利用外資獎勵項目的全套材料:
1.原廣東省利用外資獎勵申報表。
2.原廣東省利用外資獎勵申報承諾書。
3.申報單位批準文書復印件:營業執照、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及批文。
4.由具備法定資質的境內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的復印件。
5.申報單位實際外資到資證明的復印件(任一即可):外匯主管部門業務登記憑證、銀行入賬業務回單、銀行收匯客戶回單、FDI入賬登記表及其他由第三方出具的且法律認可的入資證明。
(四)申報單位2020年年度審計報告或2020年主要財務報表。
(五)申報單位2020年及以后的所有商事變更登記文件及信息報告文件。
(六)申報單位生產經營主要介紹及資金(申請廣東省獎勵對應的增資、新設資金)使用情況簡介。
(七)材料報送要求:
1.以上材料需加蓋申報單位公章,多頁的需加蓋騎縫公章。
2.涉及外文的,需提供中文翻譯件。
3.所有材料一式五份,A4紙正反面打印/復印,非空白頁(含封面)需連續編寫頁碼,裝訂成冊(膠裝)。
4.申報單位同時需提交與紙質申報材料內容、順序一致的電子文檔(統一刻錄成光盤2張,PDF格式,能夠進行目錄索引)。
七、申請表格
本指南第六條(一)規定登錄廣東政務服務網在線填報申請書,網址:http://www.gdzwfw.gov.cn/
八、申請受理機關
(一)受理機關:深圳市商務局
(二)受理時間和受理地點:
網絡受理時間:2021年1月18日—2021年2月1日17:00;
紙質材料提交時間:2021年1月25日—2021年2月8日18:00;
企業在規定時間內在線填報,并向深圳市行政服務大廳西廳綜合窗口提交申請材料。
九、申請決定機關
深圳市商務局
十、辦理流程
市商務部門發布申報指南——網上申報——網絡復審—x—申報單位向市行政服務大廳收文窗口提交申報材料——形式審查——專項審計——征求相關單位意見(根據需要核查比對:是否存在重復資助情形、有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有否被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有無拖欠應繳還的財政性資金等情況)——提出擬獎勵計劃——社會公示——下達獎勵通知——申報單位提交撥付資料——撥付資金。
十一、辦理時限
根據申請指南公布日期受理。
十二、證件及有效期限
證件:無。
有效期限:無。
十三、證件的法律效力
無。
十四、收費
無。
十五、年審或年檢
無。
十六、補充說明
(一)已經獲得同類獎勵的項目不得重復申報,經核實屬重復申報或多頭申報的項目,將取消該單位的申報資格并追究責任。
(二)我局從未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為企業代理專項資金扶持計劃項目申報事宜。請相關企業自主申報。我局將嚴格按照有關標準和程序受理申請,不收取任何費用。如有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假借我局和工作人員名義向企業收取費用的,請知情者即向我局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