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經認定的國家、省、市各類創新平臺及新型研發機構的建設單位,按照市資助額50%給予最高5000萬元的配套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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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
各有關單位:
為推進我區創新平臺建設,提升我區自主創新能力,根據《寶安區關于創新引領發展的實施辦法》(深寶規〔2018〕3號)文件的有關規定,現啟動2020年寶安區國家、省、市創新平臺建設配套獎勵項目的申報工作。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國家、省、市創新平臺建設配套獎勵
(一)申報條件
1、基本條件
(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注冊地在寶安區;
(2)企業應按規定依法納入寶安區統計局“四上”企業庫(規模未達到納統要求的除外);
2、經深圳市主管部門立項資助的國家、省、市各類創新平臺及新型研發機構,且資助經費已經到賬。
(二)獎勵標準
1.對經認定的國家、省、市各類創新平臺及新型研發機構的建設單位,按照市資助額50%給予最高5000萬元的配套獎勵;
2.同一申報項目只配套獎勵1次;
3.本獎勵不受企業上一年度納稅額限制。
(三)申報程序
申報采用網上填寫信息、紙質材料受理的方式。
1、網上申報
時間:2020年10月16日18:00至2020年10月30日18:00。
申請人請登錄深圳市科技業務管理系統(http://183.62.232.2:8088/szsti/userLogin.jsp)進行申報,填報相關信息,成功提交后下載并打印申請書。
2、紙質材料受理
時間:2020年10月19日9:00至2019年11月2日20:00。
紙質材料提交地點:
區政務服務大廳:寶安中心區寶安大道與羅田路交匯處的寶安區體育中心綜合訓練館一樓(區公安分局出入境辦證大廳正門對面)或各街道政務服務中心
1.區政務服務大廳
辦理地點:寶安中心區寶安大道與羅田路交匯處的寶安區體育中心綜合訓練館一樓(區公安分局出入境辦證大廳正門對面)
2.深圳市寶安區新安街道政務服務中心
辦理地點:深圳市寶安區寶城29區寶民一路新安街道辦事處1樓
3.深圳市寶安區西鄉街道政務服務中心
辦理地點:深圳市寶安區西鄉街道寶民二路110號
4.深圳市寶安區航城街道政務服務中心
辦理地點:深圳市寶安區航城街道凱成二路
5.深圳市寶安區福永街道政務服務中心
辦理地點:深圳市寶安區福永街道福永大道303號萬福大廈一樓
6.深圳市寶安區福海街道政務服務中心
辦理地點:深圳市寶安區福海街道和平社區永和路北8號
7.深圳市寶安區沙井街道政務服務中心
辦理地點:深圳市寶安區沙井街道銀圖路一號(舊國稅)
8.深圳市寶安區新橋街道政務服務中心
辦理地點:深圳市寶安區新橋街道上寮企安路3號
9.深圳市寶安區松崗街道政務服務中心
辦理地點:深圳市寶安區松崗街道金開路1號東方二六大廈二樓
10.深圳市寶安區燕羅街道政務服務中心
辦理地點:深圳市寶安區燕羅街道燕羅公路190號行政服務大廳
11.深圳市寶安區石巖街道政務服務中心
辦理地點:深圳市寶安區石巖街道育才路文化藝術中心辦公大樓一樓委托寶安區政務服務局受理項目申報紙質版材料。
(四)申請材料
1.項目申報基本材料
(1)項目申請表(在申報系統中填報完畢后生成打印);
(2)企業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復印件;
(3)法人授權委托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由所在企業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和項目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無須驗原件);
2.由市場監管部門最近6個月內出具的包括股東構成、員工人數等基本情況的信用詢單(可網上打印后加蓋申請單位公章);
3.市主管部門資助文件及市財政撥款經費進賬憑證復印件。
注:以上材料均要求提供紙質文件。紙質文件交復印件的需驗原件,復印件以A4紙型雙面打印,連續編制頁碼和目錄并裝訂成冊,一式一份,封面、有關證件及票據復印件加蓋申請單位公章,全冊加蓋騎縫章。如對申報材料有疑問,可參照附件。
(五)咨詢電話
業務咨詢電話:29998349,吳小姐、郝小姐。
聲明:我局從未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為項目申報單位代理申報事宜,請項目申報單位自主申報。我局將嚴格按照有關標準和程序受理,不收取任何費用。如有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假借我局領導或工作人員名義向申報單位收取費用的,請知情者即向我局舉報。
附件:1、企業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復印件(模板);
2、法人授權委托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由所在企業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和項目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模板);
3、由市場監管部門最近6個月內出具的包括股東構成、員工人數等基本情況的信用詢單(模板);
4、市主管部門資助文件及市財政撥款經費進賬憑證復印件(模板)。
深圳市寶安區科技創新局
2020年10月14日
附件3:由市場監管部門最近6個月內出具的包括股東構成、員工人數等基本情況的信用詢單(可網上打印后加蓋申請單位公章).jpg
附件4:市主管部門資助文件及市財政撥款經費進賬憑證復印件(模板).jp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