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積極拓展國內市場,宣傳深圳城市、產業和品牌形象,貫徹落實《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支持企業提升競爭力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發〔2016〕8號)、《市支持企業提升競爭力戰略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關于
-
政策原文
各有關單位:
為支持深圳企業積極拓展國內市場,宣傳深圳城市、產業和品牌形象,貫徹落實《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支持企業提升競爭力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發〔2016〕8號)、《市支持企業提升競爭力戰略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關于支持企業提升競爭力的若干措施實施細則〉的通知》(深經貿信息綜合字〔2016〕149號)等有關規定,我局決定受理2020年度會展業發展扶持計劃(市外國內展會重點扶持計劃)。
請各單位按照《深圳市2020年度會展業發展扶持計劃(市外國內展會重點扶持計劃)項目資助申請指南》(見附件)規定的申報條件、申請材料、受理時間等要求,認真組織申報材料,在規定的時間期限內開展申報,我局將按照規定的程序組織審核。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2020年度會展業發展扶持計劃(市外國內展會重點扶持計劃)項目資助申請指南
深圳市商務局
2020年10月16日
深圳市商務局2020年對外投資合作扶持計劃(對外承包工程績效資助項目)申報指南
一、支持領域
為鼓勵對外承包工程企業承接境外建設工程項目,推動我市開放型經濟發展,對對外承包工程企業的境外建設工程項目的績效增長予以資助。
二、設定依據
(一)政策依據
1.《關于支持企業提升競爭力的若干措施》(深發〔2016〕8號);
2.《關于支持企業提升競爭力的若干措施實施細則》(深經貿信息綜合字〔2016〕149號)。
(二)管理依據
1.《深圳市商務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深商務規〔2020〕2號)。
三、支持數量和支持方式
(一)支持數量
有數量限制,受財政下達年度資金預算控制,視申報情況,我局據以對資助金額和撥付進度等進行統一調整,申報單位應無條件同意調整結果。
(二)支持方式
事后資助,無償資助,自愿申報,專項審計,資助機關審定。
(三)經受理審核,符合資助條件的項目納入2021年市本級專項資金預算項目庫儲備。
四、申報條件
(一)基礎條件
1.申報單位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別合作區,下同)依法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及其他單位。
2.申報單位具備開展申報項目的生產、經營資格和實施條件,不存在以同一事項重復或多頭申報市級專項資金。
3.申報單位持續誠信合規經營,未被國家、省、市相關部門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名單。
4.申報單位按要求向統計部門和商務主管部門報送統計數據。
(二)專項條件
1.承包境外建設工程項目,依法繳納對外承包工程項下對外勞務合作風險處置備用金或相應銀行保函(以分包形式實施的對外承包工程項目,實施項目的分包企業可不繳納)。
2.申報單位按規定在國家商務部業務系統統一平臺完成對外承包工程項目備案并報送統計數據(以分包形式實施的對外承包工程項目可不備案)。
3.申報單位應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作出承諾并負責,如實提供本企業信用狀況,承擔違約責任,不得弄虛作假,不得套取、騙取專項資金。
五、支持內容和支持標準
(一)支持內容
鼓勵企業開展對外承包工程業務,對企業承接開展境外建設工程項目予以支持。
(二)支持標準
符合條件的申報單位單家資助上限為200萬元。
(三)項目建設期間: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四)資助分為以下二種類型,需具備相應條件:
1.首次開展對外承包工程業務資助:對首次開展對外承包工程業務且完成營業額在200萬美元以上的申報單位,給予20萬元資助,營業額每超過100萬美元增加10萬元資助,最高資助額200萬元。
2.對外承包工程績效資助:根據對外承包工程單位上年度的境外承包工程項目完成營業額劃分不同的檔次進行定額資助:
① 上年度境外承包工程項目完成營業額在500萬美元(含500萬美元)至1000萬美元(含1000萬美元)且同比有增長的申報單位,給予50萬元資助。
② 上年度境外承包工程項目完成營業額在1000萬美元以上(不含1000萬美元)至5000萬美元(含5000萬美元)且同比有增長的申報單位,給予100萬元資助。
③ 上年度境外承包工程項目完成營業額在5000萬美元以上(不含5000萬美元)至1億美元(含1億美元)且同比有增長的申報單位,給予150萬元資助。
④ 上年度境外承包工程項目完成營業額在1億美元以上(不含1億美元)且同比有增長的申報單位,給予200萬元資助。
六、申報材料
(一)基礎材料
登錄廣東政務服務網(http://www.gdzwfw.gov.cn/)—深圳市—市商務局—搜索對外承包工程績效資助項目,在線填報申請書,提供通過該系統打印的申請書紙質文件原件。
(二)項目材料
1.對外承包工程項下對外勞務合作風險處置備用金或相應銀行保函的繳存憑證復印件。
2.境外項目合同復印件。
3.承包方編制的經現場監理工程師或項目總監審核簽字的工程進度證明復印件。
4.提交給境外承包工程項目委托方或購買方據以結算項目款項或反映項目建設期間工作量的有效憑證或單據復印件。
以上材料應加蓋申報單位公章,多頁的需加蓋騎縫公章;涉及外文的,需提供中文翻譯件;一式兩份,A4紙正反面打印/復印,非空白頁(含封面)需連續編寫頁碼,裝訂成冊(膠裝)。
七、申請表格
本指南第六條(一)所規定申請書。
八、受理機關
(一)受理機關
深圳市商務局
(二)受理時間
1.網絡填報時間:2020年10月19日——2020年11月6日17:00
2.材料提交時間:2020年10月19日——2020年11月11日18:00
申報單位在上述規定時間內在線填報、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三)受理地點
深圳市福田區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區市行政服務大廳西廳綜合窗口(注:為做好疫情防控,減少人員聚集,到深圳市行政服務大廳提交材料需提前預約。預約指南:“i深圳”APP或關注“深圳行政服務大廳”微信公眾號。操作流程:【辦事預約】或【預約取號】—【深圳市行政服務大廳西廳】。疫情期間,請按照預約時段,錯峰提交材料)。
(四)咨詢電話:0755-88102481
九、申請決定機關
深圳市商務局
十、辦理流程
發布申請指南——申請單位網上申報——初審——申請單位向市行政服務大廳收文窗口提交申請材料——形式審查——資質審查(包括有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有否被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名單,有無拖欠應繳還的財政性資金等情況)——專項審計——核定擬資助計劃——社會公示——下達資助計劃——申請單位提交撥付資料——撥付資金。
十一、辦理時限
按照工作要求辦理。
十二、證件及有效期
證件:無
有效期限:無
十三、證件的法律效力
無
十四、收費
無
十五、年審或年檢
無
十六、補充說明
(一)已經資助過的項目不得重復申報;同一單位建設內容相同或部分相同項目、同一筆費用支出不得向市有關部門多頭申報。經核實屬重復申報或多頭申報的項目,將取消該單位的申報資格并追究責任。
(二)我局從未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為企業代理專項資金扶持計劃項目申報事宜。請相關企業自主申報。我局將嚴格按照有關標準和程序受理申請,不收取任何費用。如有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假借我局和工作人員名義向企業收取費用的,請知情者即向我局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