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補租配額為2020年度新增1000個配額,以及截至本次受理終止時,因申請人放棄補租等原因產生的2019年剩余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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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
根據《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條例》《深圳市人才安居辦法》(政府令第273號)《福田區重點產業人才租賃住房補租管理暫行辦法(修訂版)》(深福建發﹝2020﹞18號,以下簡稱《辦法》)等規定,現面向我區符合條件的重點產業人才受理人才租房補租申請。通告如下:
一、受理時間
自2020年10月20日9:00至2020年11月8日18:00。
二、受理對象
就職于《2020年福田區重點產業名錄》(詳見附件1)內企業和社會組織,并符合相關條件的人才。
三、房源條件
用于申報租房補租的社會房源,應具備房屋編碼。房屋編碼可通過房屋所在社區網格查詢或通過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服務平臺查詢,網址:https://szjzz.ga.sz.gov.cn/index
四、補租配額
本次補租配額為2020年度新增1000個配額,以及截至本次受理終止時,因申請人放棄補租等原因產生的2019年剩余配額。
五、補租方式
符合條件的人才承租我市社會房源的,以貨幣補貼的方式進行租房補租,具體如下:
(一)補租標準
2020年福田區人才租房補租金額按照以下方式計算:
1.補租單價:40元/平方米/月。
2.補租面積:單身人才35平方米;人才家庭65平方米。
3.月補租金額=40元/平方米×補租面積。
(二)補租期限
補租期限不超過1年且不超過住房租賃合同有效期,到期仍符合屆時補租條件的可申請續簽,最多不超過3年。
(三)補租原則
1.住房以套為單位發放補租。
2.兩人及以上合租單套住房的,承租人應當確定一人作為申請人,不得重復申請。
六、申請條件
申請人為單身的,應當以單身狀態提出申請,申請人已經組建家庭的,應當以家庭為單位提出申請,并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申請人具備本科及以上學歷(含教育部認可的境外高等院校畢業的歸國留學人員),或取得技師及以上職業技能資格,或者列入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發布的緊缺專業人才目錄;
(二)申請人與列入《福田區2020年重點產業名錄》(附件1)的用人單位簽訂全日制用工勞動合同或者服務協議,合同或者協議處于有效期內,且由此單位代扣代繳社會保險;
(三)申請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未擁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設用地,下同);
(四)申請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未領取任何形式的租房貨幣補貼,但自首次領取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之日起滿1年的除外;
(五)申請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未正在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或者其他單位所提供具有租金優惠性質的住房;
(六)已承租深圳市具備房屋編碼的社會房源;
(七)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就職于重點產業名錄的人才,如取得深圳市、福田區人力資源主管部門認定,或者是用人單位認可并經行業主管部門同意的,可以不受上述第二項規定限制。
七、申請流程
(一)網上申請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登陸福田區公共住房智慧管理系統(網址:https://ftzhzf.szft.gov.cn/)注冊并填報相關信息。同時上傳下列材料:
1.身份信息證明材料,包括身份證、戶口簿、婚姻證明或者相關身份證明。
2.工作信息證明材料,包括勞動合同或者服務協議,以及社會保險參保繳費證明等。
3.學歷信息證明材料,包括學位證或畢業證、職稱證書等。
4.《租賃住房合同》,合同內容須包括租賃雙方身份信息、房屋地址(具體到房號)、租賃起止時間等必要信息,且該合同自申請之日起,剩余有效期應當不低于6個月;如原租賃合同不符合上述要求,可參考《福田區重點產業人才租賃住房合同》范本(附件2),與房屋出租人重新簽訂合同。
5.家庭為單位申請的需提供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身份信息證明材料,單親家庭需提供有效證明文件。
6.申請人簽署的《承諾書》(附件3)。
7.其他與申請相關的材料。
(二)公示補租名單
福田區住房和建設局完成對申請人及其用人單位的資格審核,根據《辦法》規定確定補租名單:
1.受理期限內,申請人數小于等于總配額數的,按照申請受理時間排序確定;
2.受理期限內,申請人數大于總配額數的,原則上按照搖號抽簽確定。
經審核確定的補租人員名單將在福田區住建局官方網站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
(三)簽訂補租協議
公示通過后,補租名單中的人才應當按要求在限定時間內,簽訂《福田區重點產業人才租賃住房補租協議》,逾期未簽訂的,將視為放棄補租資格。
八、優先原則
(一)港澳青年人才
為切實拓展港澳青年就業創業空間,吸引港澳青年來深創業就業,本次重點產業人才住房補租工作中,給予港澳人才一定優惠政策,具體如下:
1.本次安排不超過30套配額面向港澳人才定向補租,申請人可以不受申請條件第二項規定限制,但需與福田轄區企業簽訂全日制用工勞動合同或者服務協議,合同或者協議處于有效期內;
如符合條件申請人超過30人,以申請時間順序進行補租;如符合條件申請人不足30人,則剩余配額納入其他人才進行補租。
2.符合條件且就職于重點產業名錄的港澳人才,優先納入補租人員名單。
(二)福田英才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被認定為“福田英才”且具有福田英才證,優先納入補租人員名單。
九、在補人才補租標準
在本通告發布之日前,已與福田區住房事務中心簽訂人才住房補租協議的人才,可自2020年9月19日起按照本通告列明的面積標準發放補租。申請人可在2020年10月20日后登錄福田區公共住房智慧管理系統個人頁面下載補充協議,并于2020年11月20日前將本人及就職重點企業簽署好的補充協議交至福田區住房事務中心服務大廳,逾期未提交補充協議的,視為無需調整補租標準。
十、重要提示
(一)人才簽訂的住房租賃合同起租時間在補租申請審核通過時間之前的,補租起始時間為審核通過時間;否則,補租起始時間為合同起租時間。補租起始時間在15號(含15號)前的,自當月1日起計發補租;補租起始時間在16號(含16號)后的,自次月1日起計發補租。
(二)公共租賃住房在冊輪候人,按規定申請人才租房補租的,須在簽訂人才租房補租協議前,主動退出公共租賃住房輪候。
(三)福田區重點產業人才補租實行誠信申報制度,申報個人需為申報材料的完整性、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四)經查明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以弄虛作假、賄賂等不正當手段申請租房補租的,駁回其申請,并自駁回其申請之日起10年內不予受理其住房保障和人才安居申請。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有上述違法行為的,駁回其申請,并自駁回其申請之日起3年內不予受理其住房保障和人才安居申請。
(五)福田區住房和建設局查明有關當事人以弄虛作假、賄賂等不正當手段騙取租房補租的,補租協議立即終止,并追繳已發放的補租。同時10年內不予受理其住房保障和人才安居申請。
(六)因違反相關規定,根據《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條例》等有關文件受相關行政部門處罰的,應當同時納入不良行為記錄,并由福田區住房和建設局在政府網站公示,同時將公示內容抄送深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征信機構以及當事人就職單位。
十一、監督和舉報
市民可通過來電、來信、來訪方式向福田區住房和建設局或福田區紀檢監察部門投訴舉報。為了便于調查核實,鼓勵實名反映問題并提供聯系方式,有關部門將按規定予以嚴格保密。
福田區住房和建設局舉報電話:82919949。
福田區紀檢監察部門舉報電話以其公開的信息為準。
十二、咨詢方式
(一)福田區住房事務中心咨詢電話:82732859。
(二)福田區住房事務中心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福強路益田五街福田花園大廈1層102。
(三)福田區公共住房智慧管理系統技術問題咨詢QQ:514466608。
本通告未盡事宜由福田區住房和建設局負責解釋。
附件:
1.福田區2020年重點產業名錄
2.福田區重點產業人才租賃住房合同(范本)
3.承諾書(范本)
福田區住房和建設局
2020年10月19日
相關附件:
附件1:福田區2020年重點產業名錄.xlsx
附件2 福田區重點產業人才租賃住房合同.doc
附件3 承諾書.pdf
深圳市福田區住房和建設局關于受理2020年福田區重點產業人才租賃住房補租申請的通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