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社會組織承接政府轉移職能和購買服務,建立承接政府職能轉移和購買服務的市級社會組織推薦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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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
各市級社會組織:
根據《深圳市承接政府職能轉移和購買服務社會組織推薦目錄編制管理辦法》(深民規〔2016〕2號)的規定,為進一步推進社會組織承接政府轉移職能和購買服務,建立承接政府職能轉移和購買服務的市級社會組織推薦目錄,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一)在深圳市民政局登記注冊的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基金會。
(二)深圳市社會組織評估5A等級的社會組織自動列入目錄,無需申報。
(三)2019年已進入承接政府職能轉移和購買服務社會組織推薦目錄的市級社會組織,無需重復申報。
二、申報時間
2020年7月9日至10月31日。
三、申報條件
(一)必要條件
1.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結構,完善的內部管理制度、信息公開制度和民主監督制度;
3.具有獨立的財務管理、財務核算和資產管理制度,以及依法繳納稅收、社會保險費的良好記錄;
4.有符合要求的固定辦公場所及合法穩定的收入來源,行業協會商會要求有3名以上專職工作人員,其他類別社會組織要求有2名以上專職工作人員;
5.按要求履行提交2019年度工作報告義務,申報時未列入社會組織活動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及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等,且申請前三年內無違法違規行為的不良記錄;2020年新成立的社會組織,應自成立之日起無違法違規行為的不良記錄;
6.法律法規規定必須具備的其他條件。
(二)優先條件
1.深圳市社會組織評估等級在3A以上(含3A),且財務評估達到A級;
2.獲得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和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
3.曾承接政府職能轉移和購買服務,績效評價良好;
4.在國內或本地區內具有較大影響力,在行業內具有較高的公信度和聲譽,曾獲得市級及以上榮譽或表彰;
5.為“三區三州”等深度貧困地區脫貧攻堅作出重大貢獻的。
四、申報方式
符合條件的市級社會組織請于10月31日前通過“廣東政務服務網-深圳市”填寫申請表格,上傳相關附件并提交審核,窗口工作人員預審通過后,申請人可網上A4紙打印申報表格、相關人員簽字、加蓋公章,交至行政服務大廳窗口(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區行政服務大廳西廳綜合窗口)。
有業務主管單位的社會組織,須先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核同意、在深圳市承接政府職能轉移和購買服務社會組織推薦目錄申請表中加蓋業務主管單位審核意見后,再提交有關申請材料;直接登記的社會組織(社會組織登記證書上業務主管單位為“深圳市相關職能部門及單位”),可直接提交申請材料。
申報指南及辦理網址詳見:
http://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300007542195T3442008051000
咨詢電話:82485930
五、目錄編制程序
社會組織遞交申報材料后,登記機關按照以下程序編制目錄:
(一)審核。登記機關對社會組織的申報材料進行初步審核,并根據上一年度社會組織年報、處罰等相關情況復核已列入推薦目錄的社會組織。
(二)公示。審核完成后,登記機關對擬制目錄和移出推薦目錄的社會組織名單在官方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期間,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對登記機關列入或移出推薦目錄有異議的,可向登記機關提出復核申請,登記機關應當自收到書面意見后的1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
(三)審定。公示期滿,登記機關根據公示情況對推薦承接政府職能轉移和購買服務的社會組織予以審定,并編制社會組織推薦目錄。
(四)公告。每年12月31日前,登記機關向社會公告目錄,抄送各職能部門及單位,為政府部門開展政府職能轉移和購買服務工作提供參考。
社會組織可在民政在線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深圳市承接政府職能轉移和購買服務社會組織推薦目錄,提交購買主體在購買服務時參考使用。
特此通知。
附件:申報材料清單
深圳市民政局
2020年7月8日
(聯系人:王博,聯系電話:82485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