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辦公用房購置支持等11個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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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
深圳市福田區支持時尚產業發展若干措施申請指南
一、編制依據
《深圳市福田區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深圳市福田區支持時尚產業發展若干措施》等。
二、支持對象和條件
支持對象應符合下列基本條件之一:
(一)本措施適用于注冊登記、稅務關系、統計關系在福田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健全的財務制度、實行獨立核算的文化時尚企業及民管注冊地址在福田轄區內、具有社團法人資格的相關行業協會等,或對福田區經濟發展有重要貢獻的其他單位。本措施重點支持時裝、服飾配品等領域的文化時尚企業。
(二)經區政府批準的其他支持對象。
三、限制清單和除外情形
按照《深圳市福田區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深圳市福田區支持時尚產業發展若干措施》有關規定執行。
四、支持項目
序號 | 支持項目 | 項目說明 | 支持金額 |
1 | 辦公用房 購置支持 | 對符合條件的文化時尚企業于上年度1月1日后在福田新購置自用社會辦公用房(不含附屬和配套用房)的,根據其經營情況,給予辦公用房購置支持。 | 按實際購房價格10%的標準分三年給予支持,最高支持總額2000萬元。獲得支持的產業用房,自任一筆購置支持款項撥付日起,五年內均不得對外租售,否則需返還已撥付的產業資金。 |
2 | 孵化平臺建設支持 | 支持文化時尚企業及社會組織建設時尚品牌孵化平臺。 | 經備案,支持額度為項目實際投資總額的50%,最高100萬元。 |
3 | 交易平臺建設支持 | 支持創新商業模式,創建自營線上交易平臺以及自營線上線下結合交易平臺,經區政府認可的,給予交易平臺建設支持。 | 支持額度為項目實際投資總額的50%,最高100萬元。 |
4 | 開設品牌旗艦店支持 | 對上一年度起在福田區的綜合貢獻較大的文化時尚企業,在國內外開設福田總部結算的線下品牌旗艦店(建筑面積200平方米及以上,加盟店除外),給予開設品牌旗艦店支持。 | 按實際投資總額的30%給予一次性支持,每家店最高支持100萬元,每家企業年度支持最高200萬元。 |
5 | 經營拓展支持 | 對通過整體收購、投資控股等方式,收購兼并國內外行業重點企業,在福田合并會計報表或相關稅收在福田申報繳納的,給予支持。 | 按實際支出金額的30%給予支持,每個項目最高支持100萬元,每家企業最高支持300萬元。 |
6 | 國際化拓展 支持 | 支持文化時尚企業以及相關行業協會等參加國際四大時裝周(倫敦、紐約、米蘭、巴黎)官方秀場并舉行新品發布等活動。 | 經審計按實際支出費用的50%給予支持,每家單位每季時裝周最高給予150萬元支持,每年最高300萬元。 |
7 | 重大活動等支持 | 支持相關企業、社會組織舉辦經區政府認可的國際性、全國性重大文化時尚活動等。 | 按活動的實際支出金額,給予最高500萬元支持。 |
8 | 綜合貢獻支持 | 根據企業上一年度的綜合貢獻,分檔給予支持。 | 每年最高300萬元。此項目資金可用于公司高管及骨干團隊激勵以及企業經營發展。 |
9 | 貸款貼息支持 | 對企業貸款給予貼息支持。以單筆貸款且貸款期限不低于半年為限。 | 貼息金額為該企業上年度實際已支付貸款利息的30%,最高支持150萬元。 |
10 | 新增入庫支持 | 對上年度1月1日后首次納入福田區規模以上企業統計數據庫,上年度營業收入達1億元(含)以上的時尚企業給予支持。 | 根據營業收入,給予最高30萬元的一次性支持。 |
11 | 年度增長支持 | 對納入規模以上企業統計數據庫,上年度營業收入達10億元(含)以上,各季度營業收入均實現同比正增長,且年度實現增長10%以上的給予支持。 | 按營業收入及增長率分檔給予最高100萬元的一次性支持。 |
詳情請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