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產業基金支持等12個可申報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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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
深圳市福田區支持區塊鏈產業發展若干措施申請指南(2020年)
一、編制依據
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聚焦落實粵港澳大灣區和深圳先行示范區“雙區驅動”戰略,落實國家、省、市關于區塊鏈產業發展的戰略部署,優化福田區區塊鏈上下游產業布局,謀劃產業發展,切實搶占新一輪區塊鏈產業發展的制高點,現根據工信部《關于推動區塊鏈健康有序發展有關工作的通知》等有關規定,在《深圳市福田區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深圳市福田區支持科技創新發展若干政策》基礎上,特針對區塊鏈產業制定如下措施。
二、支持對象
本政策適用于注冊登記、稅務關系在福田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健全的財務制度、實行獨立核算的區塊鏈科技企業、機構或組織(以下合稱“企業”),或從事區塊鏈科技創新及相關工作的個人。
三、限制清單和除外情形
“招商引進支持”“項目落戶支持”“科技立項及獎勵配套支持”受統計關系限制,其余項目不受統計關系限制。
“科技立項及獎勵配套支持”不受同一企業年度區產業資金支持總額限制。
注冊地或經營地在福田保稅區的企業和項目應符合福田保稅區功能定位和產業導向,應為取得福田保稅區企業及項目入區證明(簡稱入區證)的企業,或者為對園區經濟發展具有重要貢獻的其他規上企業。
入園證在線申請:申請人通過福田政府在線--廣東政務服務網,查詢申請“深圳市保稅區項目入區及變更核準”事項后提出申請。咨詢電話:0755-82918333-2429(備用號碼:82927859)
企業同一項目已獲區政府其它政策支持的,本措施不重復支持。本措施支持項目有數量和額度限制,受產業專項資金年度總額控制。被國家、省、市相關部門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的企業不予支持。若獲得本措施支持的企業違反承諾,區政府有權追回相關支持,并將該企業錄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
四、申請流程
第一步:登錄“福田區企業服務智能系統平臺”https://qfzx.szft.gov.cn/,在線填報《福田區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申請表》等信息表格。
第二步:按照本《申請指南》的要求準備申報材料,并完成材料的掃描上傳,電子文檔的命名與材料名稱保持一致。
第三步:在線打印《福田區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申請表》等信息表格及提供《申請指南》所列的材料,將紙質材料(A4紙)按順序裝訂成冊(一式一份,雙面打印,每一頁蓋章),遞交到“福田區政務服務大廳”(系統無審批狀態即時更新功能,企業填報完畢后不用等網上審核即可到窗口交紙質材料),受理部門對材料完整性、真實性、有效性進行初步審核。
五、注意事項
(一)申報材料中的所有頁必須加蓋申請單位公章,合訂成冊后必須蓋騎縫章。材料裝訂順序按本《申請指南》的表格序號排列,材料厚度較小可采用豎排左側兩個釘裝訂,材料厚度較大時采用膠裝、線裝、打孔裝之中一種,不能采用拉桿式包裝。未按要求裝訂的材料不予受理。
(二)企業簡介包含以下內容(不超過1000字):
1.企業基本情況(包括注冊資金和成立時間、辦公地址及面積、主營業務、從業人數、管理水平、行業地位、取得成就等);
2.近兩年的綜合數據(包括營業收入、納稅額、營收增長率等);
3.其他(包括企業資質、專利、獲獎、從事社會公益事業等情況)。
(三)有關部門在初審過程中可以采取上門調研和向第三方材料提供方查驗真實性等方式進行審核。
(四)公告結束后10個工作日之內,企業未按時遞交撥付流程所需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相應支持。
六、聯系方式
(一)遞交材料地點
福田區政務服務大廳(深南大道1006號福田區國際創新中心F座3層,地鐵2號線崗廈北站B出口)
(二)窗口開放時間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2:00-5:45
(三)業務咨詢電話
區企業發展服務中心:82925718、82925728
指南項目1咨詢:深圳市福田引導基金投資有限公司
指南項目2、3 咨詢電話:82925527
指南項目4、5、7、11、12 咨詢電話:82918474
指南項目6 咨詢電話:23919665
指南項目8、10 咨詢電話:82913609
指南項目9 咨詢電話:82918756
申報系統技術問題請咨詢區企業服務中心,統計局業務請咨詢各街道辦統計工作站。
七、備案申請
申請以下(三)、(四)、(五)、(六)、(七)、(八)、(九)、(十)項支持的企業,須在項目申報截止時間前30天向福田區科技創新局提請備案,備案成功后,方可提出支持申請。本次備案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八、支持項目
序號 | 支持項目 | 項目說明 |
1 | 產業基金支持 | 福田引導基金根據《深圳市福田區政府投資引導基金管理辦法》,優先出資于在福田區注冊的區塊鏈類子基金,吸引社會資金集聚形成資本供給效應,子基金為企業提供天使投資、股權投資、投后增值等多層次服務。 |
2 | 招商引進支持 | 經區政府審核同意,由天使投資、風險投資、創業投資等基金投資入股的新注冊或遷入福田的區塊鏈企業,按照申請時基金實際直接投資的2%給予基金管理公司支持,單個項目支持最高50萬。相關申請及審批流程按照《福田區支持招商引資若干政策》執行。 |
3 | 項目落戶支持 | 經區政府審核同意,由天使投資、風險投資、創業投資等基金投資入股的新注冊或新遷入福田的區塊鏈企業,按照申請時基金實際直接投資的8%給予企業落戶支持,最高300萬元。相關申請及審批流程按照《福田區支持招商引資若干政策》執行。 |
4 | 企業高成長支持 | 對上年度主營業務收入達到500萬元以上(含)且同比增長50%以上(含)的區塊鏈企業或機構,給予最高50萬元的成長支持。此項支持資金主要用于科研項目開展,項目團隊激勵等。 |
5 | 區塊鏈研發創新配套支持 | 支持開展區塊鏈加密算法、分布式數據存儲、點對點傳輸等技術基礎研究及應用研究,按照國家級、省級、市級項目支持總額的40%,分別給予最高300萬元、200萬元、100萬元的配套支持。此項支持資金主要用于科研項目開展,項目團隊激勵等。 此項目與本政策中的“科技立項及獎勵配套支持”和“區塊鏈應用示范支持”不可重復申請。 |
6 | 政府物業租賃支持 | 上年度在福田區綜合貢獻300萬元以上(含)的,申請租用政府物業作為自用辦公用房的區塊鏈企業,經區科技創新局備案認可,按企業上年度綜合貢獻考核情況進行租賃支持,滿足綜合貢獻/5000(元/平方米)的面積部分按市場評估價的50%為基準價予以租賃,其余面積按市場評估價予以租賃,連續支持三年,每年考核一次。享受租賃支持期間不得轉租和改變租賃用途。正在租用福田區政府產業用房的企業,須滿足現有租賃合同在2020年度到期或有新增辦公用房需求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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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區塊鏈應用示范支持 | 鼓勵以應用需求為導向,開展“區塊鏈+應用場景”示范項目建設。對上一年度獲政府部門認定的區塊鏈示范項目,按國家級50萬元,省級30萬元、市級20萬元、區級10萬元,給予項目所屬企業或機構資金支持。 |
8 | 科技立項及獎勵配套支持 | 針對區塊鏈企業,對上年度獲得國家最高科技獎的獎勵400萬元;對上年度獲得國家科技進步獎特等獎的獎勵200萬元;對上年度獲得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國家科技進步獎一等獎的均獎勵150萬元;對上年度獲得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國家科技進步獎二等獎的均獎勵75萬元。對上年度獲得廣東省科學技術獎突出貢獻獎的獎勵300萬元;對上年度獲得廣東省科學技術獎特等獎且屬第一完成單位的企業或個人獎勵150萬元;對上年度獲得廣東省或深圳市科學技術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且屬第一完成單位的企業或個人分別獎勵40萬元、20萬元、15萬元。 對上年度獲得深圳市科創委技術攻關立項的企業,按其獲得資金支持的50%,給予最高100萬元的配套支持。 此項目與區政府其它政策中的“科技立項及獎勵配套支持”不可重復申請。 |
9 | 科技金融信貸貼息支持 | 對在合作銀行獲得為期一年的貸款并于放款當年在區科創局成功備案的區塊鏈產業企業在貸款期間未發生逾期還款等違約行為的,按時還清貸款本息后、且實際貸款期不少于11個月(330天),按照貸款本金相應比例給予支持(申請貼息企業必須在貸款放款當年內到我局備案,具體操作請參閱《深圳市福田區支持科技企業高成長若干措施申請指南》文末“科技金融信貸項目備案指南”)。此條與區政府其它政策支持中的【科技金融信貸貼息支持】【戰新中小微企業貼息支持】【知識產權質押貸】只能申請一條,不可重復申請。 |
10 | 鼓勵企業上市募資支持 | 鼓勵區塊鏈企業通過上市、收購控股上市公司直接融資方式募集資金,分階段給予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資助。報深圳證監局輔導并取得備案通知書的,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資助;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申請材料被中國證監會正式受理的,給予最高不超過300萬元資助;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境內A股上市的,給予最高不超過600萬元資助。 此項目與區政府其它政策中的上市支持不可重復申請。 |
11 | 科技交流支持 | 鼓勵轄區區塊鏈企業、產業協會或聯盟等機構,精心策劃開展投融資路演、成果推介、資源對接、文化沙龍等活動,促進區塊鏈技術交流合作。對經區政府備案的科技活動,按實際發生的且不超過預算費用的50%給予支持,同一機構單次活動支持最高50萬元,全年累計支持最高100萬元。此項目與區政府其它政策中的科技活動支持不可重復申請。 |
12 | 人才培訓支持 | 鼓勵轄區具有區塊鏈培訓資質和能力的企業、產業協會或聯盟等機構開展區塊鏈人才培訓。對經區政府備案的培訓活動,按照實際經費投入的50%給予支持,同一機構單次培訓支持最高20萬元,全年累計支持最高40萬元。實際經費投入是指用于開展培訓的場地費、師資費、差旅費(僅限老師)、培訓資料費以及其他規定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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