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對象為商事主體登記注冊地、稅務和統計關系在福田華強上步片區的創新型產業園區運營機構(眾創空間、聯合辦公空間運營機構、孵化器、加速器等)、創新型企業、重點研發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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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
福田區華強上步片區產業空間供給側改革專項措施申請指南(2020年)
一、編制依據
根據《深圳市福田區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與《福田區華強上步片區產業空間供給側改革專項措施》(以下簡稱“《措施》”)進行申請指南的編制。
二、支持對象
《措施》適用對象為商事主體登記注冊地、稅務和統計關系在福田華強上步片區的創新型產業園區運營機構(眾創空間、聯合辦公空間運營機構、孵化器、加速器等)、創新型企業、重點研發機構,并需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申請《措施》支持的運營機構及創新型企業、重點研發機構應符合《深圳市福田區中長期產業發展規劃(2017-2035年)》中華強-上步片區的產業導向,突出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四新經濟”發展方向,主要扶持產業為:機器人、可穿戴設備和智能裝備產業,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物聯網等。
2、申請《措施》支持的運營機構及創新型企業、重點研發機構的商事主體登記注冊地、稅務和統計關系需在福田華強上步片區,范圍為東起上步路,西到華富路,南至深南中路,北抵紅荔路,以及包含華強南片區福明路以東、深南中路以南、上步路以西、福華路南園路以北的片區。
3、所有享受《措施》的進駐華強上步片區的創新型產業園區運營機構、創新型企業(重點研發機構)等須向區科創局提供申請材料,經區政府備案批準后,方可享受本《措施》支持,具體申請條件詳見本申請指南的附件1與附件2。
4、所有享受《措施》的進駐華強上步片區的創新型產業空間運營機構、創新型企業(重點研發機構)等須定期接受區科創局考核。
三、限制清單和除外情形
(一)《措施》不受運營機構及企業上一年度在福田經濟貢獻的限制,不受同一企業年度支持總額的限制。
(二)享受本《措施》支持的企業(重點研發機構)已申請獲得《福田區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政策》任一分項房租支持的,不得就同一事項申請本項《措施》支持。
(三)若企業已入駐本《措施》支持的運營園區,享受租金優惠,則不得再申請《福田區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政策》的任一分項房租支持。
(四)享受本措施第九條運營機構裝修支持的企業不得就同一事項再申請《福田區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政策》的相關裝修支持。
(五)對特別重大的項目,或對福田區產業發展作出特殊貢獻的運營機構,可采取“一事一議”方式提交區產業發展專項資金聯審委員會審定。
(六)本指南第1項“運營機構租金支持”中接受政府租金支持的運營機構,其物業對外出租價不得高于其運營物業租賃價格報告的50%,且該物業的管理費、空調費等不得超過區域內同類物業市場水平。
四、支持項目
(一)運營機構租金支持
項目說明:由物業所在地管轄的街道辦出具運營機構承租或自有物業的租賃價格報告,區科創局按租賃價格報告給予運營機構租金支持。
支持額度:按租賃價格報告對經備案認可的運營機構實際運營面積給予60%的租金支持,首年支持不超過100元/平方米/月(每年的租金支持標準將根據租賃價格報告予以合理的調高或調低,如果實際租金價格上漲,政府租金支持部分每年上漲幅度最高不超過5%),連續支持36個月,支持資金按半年核定撥付。單個運營機構租金支持最高不超過每年2000萬元。
本政策支持項目有數量和額度限制,受產業專項資金年度總額控制。
(二)企業租金支持
項目說明:由物業所在地管轄的街道辦出具企業自用物業的租賃價格報告,區科創局按此租賃價格報告給予企業租金支持。
支持額度:按租賃價格報告給予企業(重點研發機構)60%的租金支持,首年支持一般不超過100元/平方米/月(每年的租金支持標準將根據租賃價格報告予以合理的調高或調低,如果實際租金價格上漲,政府租金支持部分每年上漲幅度最高不超過5%)。支持資金按年度核定撥付。單個企業每年租金支持最高不超過500萬元。接受政府租金支持的企業,所租物業只能自用,不得轉租,租賃給關聯企業、合作企業的行為視為轉租行為。
本政策支持項目有數量和額度限制,受產業專項資金年度總額控制。
(三)運營機構裝修支持
項目說明:對經備案認可的運營機構通過裝修,打造優質產業空間予以支持,不同物理空間首次改造的分別予以支持,同一物理空間多次裝修,僅以首次裝修為準。
支持額度:對產業空間進行首次裝修改造的,由專業審核機構進行調查審計,按照工程審核造價確認費用的50%給予一次性支持,支持金額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本政策支持項目有數量和額度限制,受產業專項資金年度總額控制。
(四)運營支持
項目說明:支持經備案認可的運營機構整合資源、優化服務,引進和培育創新型企業(研發創新載體)、上市科技企業、先進制造企業。每年對運營機構進行績效評估,給予運營獎勵。
1、融資配套獎勵
支持額度:每年對上一年度園區所有入駐企業從市級以上(含市級)產業部門獲得的資金支持、資本市場融資金額進行一次統計核定,按所獲資金總額實際到賬金額的1%給予運營機構獎勵。單個運營機構支持額度每年最高不超過500萬元,按年度核定撥付。
本政策支持項目有數量和額度限制,受產業專項資金年度總額控制。
2、綜合貢獻獎勵
支持額度:每年對園區所有入駐企業上一年度的綜合貢獻總額進行一次統計核定,合計綜合貢獻超過1000萬元的,按綜合貢獻總額的3%給予運營機構獎勵。單個運營機構支持額度每年最高不超過500萬元,按年度核定撥付。
本政策支持項目有數量和額度限制,受產業專項資金年度總額控制。
3、高新技術企業培育支持
支持額度:鼓勵運營機構自主培育或引入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每成功引入或培育一家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運營機構5萬元的資金支持。每年對上一年度新增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數進行一次統計核定,按年度核定撥付。
本政策支持項目有數量和額度限制,受產業專項資金年度總額控制。
4、研發創新載體支持
支持額度:鼓勵運營機構自主培育或引入國家、省、市級重點實驗室、工程實驗室、技術中心等研發創新載體。成功引入或培育一家研發創新載體,給予運營機構相應獎勵,國家級獎勵50萬元,省級獎勵30萬元,市級獎勵15萬元。每年對上一年度新增研發創新載體數進行一次統計核定,按年度核定撥付。
本政策支持項目有數量和額度限制,受產業專項資金年度總額控制。
5、上市科技企業培育支持
支持額度:鼓勵運營機構自主培育或引入上市科技企業。成功引入一家上市科技企業,給予運營機構最高50萬元獎勵,成功孵化培育一家上市科技企業,給予運營機構最高100萬元獎勵。每年對上一年度園區新增上市科技企業數進行統計核定,按年度核定撥付。
本政策支持項目有數量和額度限制,受產業專項資金年度總額控制。
五、備案要求
(一)運營機構
備案申請程序為:運營機構準備申請材料→ 區科創局審核確認→ 區政府同意備案→ 簽訂監管協議→ 備案完成。
(二)企業
備案申請程序為:企業準備申請材料→ 區科創局審核確認→ 區政府同意備案→ 備案完成。
(三)重點研發機構
申請審核程序為:重點研發機構準備申請材料→ 區科創局審核確認→ 區政府同意備案→ 備案完成。
六、監管考核要求
(一)運營機構監管考核
1.區科創局負責與運營機構簽訂產業監管協議,明確綜合貢獻、企業培育等考核指標,并依協議開展監管工作。
2.區科創局根據協議規定每年定期組織對運營機構考核,對于考核不達標的,第一年給予警示,第二年仍不達標的,不予享受本措施支持,按《深圳市福田區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規定進行處理。
3.產業空間運營機構應每季度向區科創局報告空間運營情況以及入駐企業的經營和綜合貢獻等情況。
4.產業空間運營機構需按年度報送考核材料,具體見下表。且材料遞交不得晚于合作運營期滿一年后的次年第二季度末。
(二)企業監管考核
1.企業需每半年報告企業生產經營情況、綜合貢獻、納統等情況;
2.區科創局每年定期對企業進行考核,發現存在轉租行為的,不予享受本措施支持,并追回既往的租金支持,將該企業列為誠信黑名單;
3.對于企業上年度福田綜合貢獻總額不達標的,第一年給予警示,第二年仍不達標的,不予享受本措施支持。
4.企業需按年度報送考核材料,具體見下表。且材料遞交不得晚于企業入駐滿一年后的次年第二季度末。
七、資金申請流程
第一步:登錄“福田政府在線”網站(網址:http://www.szft.gov.cn),點擊“福田區政府產業資金網專欄,在線填報《福田區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申請表》等信息表格。
第二步:按照本《申請指南》的要求準備申報材料,并完成材料的掃描上傳(文檔總量控制在20M以內)。電子文檔的命名與材料名稱保持一致。
第三步:在線打印《福田區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申請表》等信息表格及提供《申請指南》所列的材料,將紙質材料(A4紙)按順序裝訂成冊(一式一份),遞交到“福田區政務服務大廳”指定窗口,受理部門對材料完整性、真實性、有效性進行初步審核。
申請材料中的所有復印件必須加蓋申請單位公章,合訂成冊后必須蓋騎縫章。材料裝訂順序按本《申請指南》的表格序號排列,材料厚度較小可采用豎排左側兩個釘裝訂,材料厚度較大時采用膠裝、線裝、打孔裝之中的一種,不能采用拉桿式包裝。未按要求裝訂的材料不予受理。
八、備案申請與考核流程
備案申請流程:按照第五項備案要求所列明的備案材料進行備案申請紙質版材料準備,申請材料中的所有復印件必須加蓋申請單位公章,合訂成冊后必須蓋騎縫章。材料裝訂順序按本《申請指南》的表格序號排列,材料可采膠裝、線裝、打孔裝之中的一種,不能采用拉桿式包裝。申請材料裝訂成本后,送到區科創局。
考核流程:按照第六項考核要求所列申請材料進行考核紙質版材料準備,申請材料中的所有復印件必須加蓋申請單位公章,合訂成冊后必須蓋騎縫章。材料裝訂順序按本《申請指南》的表格序號排列,材料裝訂順序按本《申請指南》的表格序號排列,材料可采膠裝、線裝、打孔裝之中的一種,不能采用拉桿式包裝。申請材料裝訂成本后,送到區科創局。
注:
1、上述備案申請材料與考核材料未按要求裝訂的不予受理。
2、各相關產業部門在華強上步片區可根據自身產業定位需求參照此政策自行執行。
九、聯系方式
(一)遞交材料地點
1、資金材料受理地點:福田區政務服務大廳
2、備案申請與考核材料受理地點:福田區委大樓25樓2505室
(二)業務咨詢電話
陳小姐 82976239
附件1:
華強上步片區運營機構申請條件
一、運營機構的商事主體登記注冊地、稅務和統計關系在福田華強上步片區,并承諾至少在五年內不做出改變。
二、在華強上步片區運營產業空間不少于4000平方米,如項目空間分散的,則分布不得多于三處,且原則上由同一家物業公司管理。
三、運營機構所運營的產業空間應滿足以下條件:
(一)產業空間有明確的產業發展目標、符合福田區中長期產業發展規劃中華強上步片區的產業導向,并以科技研發、產業化和應用示范為主。主要扶持產業為:機器人、可穿戴設備和智能裝備產業,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物聯網等。
(二)產業空間的目標運營期原則上不少于五年,其中:產業空間的運營機構是業主的,運營機構應承諾至少在五年內不改變用途;產業空間是運營機構租賃或合作的,租期剩余時間自園區成立之日起原則上應不少于三年且承諾在租期內不改變用途,若租期不夠三年,情況特殊的需經科創局局長辦公會討論通過。
(三)產業空間具有為入駐企業或機構提供融資服務的功能,配備入駐企業所需的公共技術平臺、公共服務平臺等運營基礎設施和生活設施,并通過消防安全驗收。
(四)產業空間運營機構承諾按主管部門限定價格出租,且產業空間的管理費、空調費等其它費用不超過區域內同類物業市場水平。
(五)在運營機構產業空間新注冊成立的企業,需完成在福田華強上步片區商事注冊登記、統計登記和稅務登記的,注冊地和辦公地點均需在園區。
(六)產業空間運營機構與區科創局簽訂產業發展監管協議。承諾接受區科創局的運營績效評估,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滿足區科創局推薦的企業入駐,每季度向區科創局報告入駐企業的經營、納稅等情況,并督促入駐企業辦理統計登記手續。
附件2:
華強上步片區創新型企業和重點研發機構申請條件
一、 創新型企業的商事主體登記注冊地、稅務和統計關系在福田華強上步片區,并承諾至少在五年內不做出改變,并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創新型企業需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
(二)在華強上步片區單一租賃面積不少于500平方米。
(三)上一年度納稅在300萬元;若企業擁有國家、省、市級的重點實驗室、工程實驗室、技術中心等研發創新載體資質的,可不受納稅限制。
二、重點研發機構的商事主體登記注冊地、稅務和統計關系在福田華強上步片區,并承諾至少在五年內不做出改變。重點研發機構需擁有國家、省、市級的重點實驗室、工程實驗室、技術中心等相關研發創新載體資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