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內容屬于文化軟件、高端文化設備、高端印刷、新媒體和文化信息服務等文化產業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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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
關于開展2020年寶安區文化產業發展資金原創文化產業項目研發投入資助申報工作通知
各街道辦事處,各文化產業企業:
根據《寶安區關于促進文化產業發展的實施辦法操作規程》(深寶文規[2019]1號),現就開展2020年寶安區文化產業發展資金原創文化產業項目研發投入資助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1、原創文化產業項目研發投入資助
(1)項目內容屬于文化軟件、高端文化設備、高端印刷、新媒體和文化信息服務等文化產業領域;
(2)申報企業統計年報的行業代碼,需符合國家統計局發布的《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2018)》的文化產業行業代碼。
二、申報條件
請申報單位認真研讀《原創文化產業項目研發投入資助操作規程》(附件1),依其規定申報。
三、申報方式
申報單位根據操作規程要求填寫申請書(附件2),于7月27日前將申報材料報送至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產業科(寶安體育館西區310室),申請書電子文檔發送至bawtly-cyfzkxbh@baoan.gov.cn。
四、注意事項
1、申報項目資助范圍:申請單位實施項目研發用于購買儀器設備與技術費用、研發人員費用、申請認定知識產權和標準化認證費用,請申報單位嚴格按照資助范圍,提供相關費用開支的發票、合同、付款憑證、銀行單據,并填寫原創文化產業項目費用匯總表(附件3)。
(1)實施項目研發的儀器設備費用:專指在2019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期間,研發項目所用儀器設備折舊并按同時期實施研發項目數進行分攤;
(2)研發人員費用:專指在2019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期間,研發人員費用按同時期實施研發項目數進行分攤。
2、我局將委托會計師事務所,嚴格按照《寶安區文化產業發展資金財務票據審查處理原則》(附件4)開展申報項目的費用審計工作,在費用審計環節核減無關費用超過20%的項目,審核結果為不合格。
附件:1、原創文化產業項目研發投入資助操作規程
2、原創文化產業項目研發投入資助申請書
3、原創文化產業項目費用匯總表
4、寶安區文化產業發展資金財務票據審查處理原則
寶安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2020年7月14日
(聯系人:文化產業科徐寶華、韓俊德,電話:29647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