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重大建設項目、重大前期項目兩類進行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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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
深圳市大鵬新區發展和財政局關于開展大鵬新區2020年重大項目增補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加快推進2020年新區重大項目建設進程,提前布局2021年新區重大項目謀劃和儲備工作,現擬增補一批年度重大項目。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列入項目須符合《大鵬新區2020年重大項目(增補)申報條件》對行業導向和投資規模的要求(詳見附件1)。
(二)列入項目須符合《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深圳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及各專項規劃、《大鵬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深圳市大鵬新區貫徹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工作計劃(2019-2020年)》《大鵬新區關于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的意見〉的行動方案(2020-2025年)》《深圳市推進區域協調發展戰略實施方案(2020-2022年)》及各專項規劃、《深圳市產業結構調整優化和產業導向目錄(2016年修訂)》等要求。
(三)行業導向和投資規模不符合《大鵬新區重大項目基本申報條件》但屬于以下范圍的項目,可適當放寬遴選條件:
1.列入《深圳市貫徹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三年行動方案(2018-2020年)》《深圳市推進區域協調發展戰略實施方案(2020-2022年)》《深圳市大鵬新區貫徹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工作計劃(2019-2020年)》《大鵬新區關于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的意見〉的行動方案(2020-2025年)》、服務于粵港澳大灣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等國家戰略的項目;
2.列入《深圳市實施東進戰略行動方案(2016-2020年)》和《大鵬新區落實東進戰略行動方案(2016-2020年)》、服務于“東進戰略”的項目;
3.列入《深圳市城市基礎設施建設五年行動計劃(2016-2020年)》《大鵬新區落實深圳市國家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范區建設三年行動方案(2018-2020)》《大鵬新區改善民生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和《深圳市政府對大鵬新區專項審查專項安排項目庫(2018-2020年)》的項目;
4.列入國家重大工程、省重點項目和市、新區確定的重點專項行動計劃以及對行業和片區具有引領帶動作用的其它項目。
二、申報分類
申報增補項目按重大建設項目、重大前期項目2類進行申報,具體為:
(一)重大建設項目。該類項目是指年內已開工建設并在統計聯網直報平臺申報固定資產投資完成情況項目,或年內可開工建設并形成固定資產投資的項目。
(二)重大前期項目。該類項目是指已取得項目建議書批復、社會投資項目核準或備案等相關批準立項文件,正在開展前期各項籌備的項目。尚未取得相關批準立項文件,但對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具有重要推動作用的項目可適當放寬列入條件。
三、申報方式
(一)請各單位編寫年度重大增補項目申請書及填寫新區2020年重大項目增補申報表(詳見附件2、附件3、附件4)并加蓋單位公章,于2020年6月30日前報送至新區重大項目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新區管委會2號樓2210辦公室,聯系電話:0755-28336537),電子文檔請發送至qianqi@dpxq.gov.cn。
(二)各行業主管部門根據自身掌握情況,負責對各行業領域社會投資項目進行增補申報。
特此通知。
附件:
1.大鵬新區2020年重大項目(增補)申報條件
2.大鵬新區2020年重大增補項目申請書(范本)
3.大鵬新區2020年重大建設項目(增補)申報表
4.大鵬新區2020年重大前期項目(增補)申報表
深圳市大鵬新區發展和財政局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