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年度: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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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
深圳市交通運輸局關于開展2020年深圳市現代物流業發展專項資金港航業子項資助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企業:
為推進深圳港持續健康發展,根據《深圳市現代物流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深交規〔2018〕3號,見附件1)和《〈深圳市現代物流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航空業(深圳飛子項)及港航業項目實施細則》(深交規〔2018〕9號,見附件2)有關規定,我局擬開展2020年深圳市現代物流業發展專項資金港航業子項資助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助申報對象及條件
(一)從事外貿內支線(含港澳臺地區)運輸,或從事內貿航線運輸,且考核年度內在深圳港完成集裝箱裝卸量超過5000標準箱(含)的運營公司;
(二)在深圳港從事海鐵聯運班列運輸的運營公司;
(三)考核年度內,在深圳港完成外貿集裝箱裝卸量超過2萬標準箱(含)的國際班輪公司。其中,新增班輪航線需運營滿一年(含)以上;
(四)在深圳市注冊的國際貨運代理公司,且考核年度外貿箱量超過2000標箱;
(五)在深圳市注冊的水路運輸企業;
(六)在深圳開展郵輪港口業務的碼頭公司;
(七)在深圳注冊的水路客運企業和客運碼頭。
二、考核年度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三、申報時間及要求
請符合條件、有意申報的企業,按照《深圳市現代物流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深交規〔2018〕3號)和《〈深圳市現代物流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航空業(深圳飛子項)及港航業項目實施細則》(深交規〔2018〕9號)有關要求進行申報。
(一)申報時間。
2020年4月13日至5月15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45),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報地點。
市民中心B區行政服務大廳西廳。
(三)具體要求。
申請材料須嚴格按照材料清單順序編寫頁碼,并裝訂成冊(膠裝、有封面),紙質材料和電子數據光盤(水路運輸企業和水上客運類資助項目無需提供)一式三份遞交至窗口。紙質材料均需加蓋申請單位公章及騎縫印章。
特此通知。
附件:
2.《深圳市現代物流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航空業(深圳飛子項)及港航業項目實施細則
市交通運輸局
2020年3月27日
(聯系人:呂馥筠、李姍姍,聯系電話:83168071、25853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