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對新區部分積極復工復產的企業予以資金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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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
大鵬新區住房和建設局關于印發《大鵬新區住房和建設局關于新區建設工程復工復產資金補貼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新區各有關單位:
為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積極引導和加快推進新區建設工程科學有序復工復產,根據《深圳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業共渡難關的若干措施》和《深圳市大鵬新區管理委員會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快經濟社會秩序恢復和復工復產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鵬管規〔2020〕)3號)相關規定,住房和建設局制定了《大鵬新區住房和建設局關于新區建設工程復工復產資金補貼的實施方案》并經征求新區相關單位意見后修改完善,現予以印發。
特此通知。
附件:大鵬新區住房和建設局關于新區建設工程復工復產資金補貼的實施方案
大鵬新區住房和建設局
2020年3月6日
附件
大鵬新區住房和建設局關于新區建設工程復工復產資金補貼的實施方案
根據《深圳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業共渡難關的若干措施》和《深圳市大鵬新區管理委員會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快經濟社會秩序恢復和復工復產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鵬管規〔2020〕)3號)相關規定,我局擬對新區部分積極復工復產的企業予以資金補貼。為規范補貼申報及發放管理,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補貼對象
符合“四個到位”“八項措施”要求,總投資額5000萬元以上且于2020年3月20日前開復工項目(含政府投資項目和社會投資項目,下同)的施工單位。
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項目不予補貼:未報建的項目;因防控不足造成項目疫情防控失管、失控等嚴重后果的;因防控措施不到位,被相關行政機關行政處罰的;項目防控工作存在不足被街道辦、社區以及相關職能部門約談、警告、通報批評且拒不整改的;申請獎勵過程中存在信息弄虛作假、蓄意騙取財政補貼的;存在其他不當行為的。
二、補貼標準
根據企業復工時間及人員返崗日期先后,此次資金補貼標準分3個檔次,即:
(一)2020年2月29日前復工的項目
1.2020年2月29日前返崗工作的:1000元/人;
2.2020年3月1日-3月10日返崗工作的:?800元/人;
3.2020年3月11日-3月20日返崗工作的:500元/人。
(二)2020年3月1日-3月10日期間復工的項目
1.2020年3月10日前返崗工作的:800元/人;
2.2020年3月11日-3月20日返崗工作的:500元/人。
(三)2020年3月11日-3月20日期間復工的項目
2020年3月20日前返崗工作的:500元/人。
三、申請時限
符合補貼申請條件且有意向申請此項資金補貼的企業需于2020年4月10日前提交相關申請資料,認定申請時間以企業最后提交材料的時間為準。企業未按時限要求提交申請的,視作自行放棄。
四、申請流程
(一)企業申請
企業按材料清單準備好相關材料,并在申請時限內向新區住房和建設局提交申請。詳細申請材料清單如下:
1.施工報建手續資料復印件;
2.項目總投資額在5000萬元以上的證明材料復印件;
3.現場已于2020年3月20日前復工的證明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復工現場照片,并附帶拍攝日期水印);
4.建筑工地實際到崗并納入“實名制”平臺的工人信息臺賬、進場打卡記錄(至少兩次)以及勞動合同。其中,每位申報人員最早、最晚兩次打卡記錄時間間隔不得少于10日;
5.企業復工復產資金補貼申請表(詳見附件1,另附word版本);
6.企業復工復產資金補貼申請承諾書(詳見附件2);
7.企業用于接收項目工程款的對公賬戶復印件(需項目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二)建設主管部門審核
新區住房和建設局在收到企業提交的申請材料后,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并通知企業審核是否通過。對于材料不齊、不符合要求或核實存在問題的予以駁回,企業在申請時限內補齊補正后可再次提交。
(三)社會公示
對審核通過的擬補貼企業,新區住房和建設局在大鵬新區政府在線等門戶網站進行為期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舉報。對結果有異議的,由新區住房和建設局牽頭項目建設單位共同進行核實,必要時可以組織專家或委托第三方中介機構。
(四)資金支付
公示無異議后,由新區住房和建設局按照相關規定和程序向新區發展和財政局申請補貼資金,新區發展和財政局將補貼資金下達至新區住房和建設局后,由新區住房和建設局按照相關報銷流程將補貼資金支付給相關申請企業。
五、其他說明
(一)此項資金補貼屬于新區激勵建設工程積極復工復產專項資金,僅限于企業用于防疫物資購買、積極返崗工作人員差旅費報銷等特定用途,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截留或挪作它用。
(二)企業應當對申報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并承擔不實申報的相關責任。對違反財經紀律,弄虛作假、截留、挪用補貼資金等行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依法處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三)本實施方案由新區住房和建設局負責解釋。
(四)本實施方案自即日起施行。
附件:
1.企業復工復產資金補貼申請表
2.企業復工復產資金補貼申請承諾書
大鵬新區住房和建設局
2020年3月5日
(聯系人:李昌宇,聯系電話:28333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