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籌集300套公共租賃住房面向坪山區先進制造業企業定向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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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
坪山區住房保障中心關于面向坪山區先進制造業企業定向配租公共租賃住房的通告
為貫徹落實《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供應與保障體系的意見》(深府規〔2018〕13號)精神,根據《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條例》有關規定,我中心共籌集300套公共租賃住房面向坪山區先進制造業企業定向配租,現就本次配租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配租對象
配租對象為:注冊地和納稅地均在坪山區,且單位職工具有公共租賃住房租住需求的先進制造業企業。
企業申報及安排入住的職工及家庭成員應當符合如下條件:
(一)在坪山區未擁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設用地);
(二)未承租保障性住房及人才住房,未正在領取租房補貼,已領取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的須滿1年;
(三)在我區正常繳納社保。
坪山區先進制造業企業名錄見附件1(排名不分先后)。
二、房源概況
本次配租房源為錦繡華晟家園項目(一標段),共計300套公共租賃住房,其中單身公寓戶型250套(建筑面積約42㎡),一房一廳戶型35套(建筑面積約57㎡),兩房一廳戶型15套(建筑面積約74㎡)。
三、配租原則
坪山區住房保障中心按照申請企業符合條件的職工數量、2018年度在坪山區納稅總額以及房源等因素,確定配租方案。
配租方案及結果將在坪山政府在線網站公布。
四、申請時間及流程
(一)受理時間
2019年10月14日至11月1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30,下午14:00至17:30)。
申請企業須在規定的受理時間內,委托住房專員到區住房保障中心提交書面申請材料;申請企業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書面申請材料或申請材料不齊的,視為放棄本次配租申請。
(二)受理地址
坪山區坪山大道2007創新廣場2樓行政服務大廳28號窗口。
坪山區住房保障中心咨詢電話:0755-28241415。
五、申請材料
(一)單位公共租賃住房申請表及承諾書(附件2,原件1份);
(二)申請企業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復印件1份);
(三)申請企業2018年度在坪山區納稅證明(不含代繳個人所得稅,原件1份);
(四)申請企業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及身份證件、法人授權委托書、住房專員身份證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件交復印件,住房專業身份證件驗原件交復印件。其他材料原件各1份);
(五)職工個人基本信息匯總表(附件3,原件1份)。
以上材料均需加蓋申請企業公章。
六、簽約方式及租賃期限
經審核合格并配租住房的,由坪山區住房保障中心與申請企業簽訂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
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期限3年。期滿后承租企業仍有租房需求的,應當在期滿前3個月內提出續租申請,并按照屆時政策辦理相關手續。
七、基準租金及物業管理費
租金按照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準繳納;物業管理費為2.57元/月·平方米。
八、投訴舉報與監督
市民可通過來電、來信、來訪的方式向坪山區住房保障中心或坪山區紀檢監察部門投訴、舉報。為便于調查核實,提倡實名舉報并提供聯系方式,有關單位將按規定予以嚴格保密。
坪山區住房保障中心投訴舉報電話:0755-28477144,地址:坪山區東縱路145號旭豐樓A座9樓。
九、特別提示
(一)公共租賃住房配租實行誠信申報制度。申請企業須如實填報并簽署《單位公共租賃住房申請表及承諾書》,對申請信息及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負責。對于存在虛報、瞞報、偽造信息等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配租資格,收回公共租賃住房,并依法追究其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承租企業應當將本單位配租的條件、程序以及結果等在本單位網站或者信息公告欄公示,并將配租結果及入住人員信息報區住房保障中心備案。入住人員已申請深圳市公共租賃住房輪候的,應退出深圳市公共租賃住房輪候冊。承租企業不進行公示和備案的,由區住房保障部門責令整改,逾期不改的,取消其配租資格,收回公共租賃住房,并依法追究其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承租企業在本次配租結束后,如仍有剩余房源,將由坪山區住房保障中心收回另行分配。
(四)請申請企業密切關注坪山政府在線網站,留意后續發布的有關通知通告等信息,并時辦理申請提交、簽約等事項。凡未在規定時限內辦理相關手續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本次配租。
(五)關于周邊學位溫馨提示。錦繡華晟家園項目無配建幼兒園,僅周邊區域有幾所民辦幼兒園。錦繡華晟家園項目所屬片區內小學、中學公辦學位已處于異常緊張狀態,建議有學位需求的市民慎重選擇該項目。具體情況,以坪山區教育局發布的信息為準。
附件:
1.坪山區先進制造業企業名錄(排名不分前后)
2.單位公共租賃住房申請表及承諾書
3.職工個人基本信息匯總表
坪山區住房保障中心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