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一步做好“六穩”工作,堅定堅守實體經濟和工業制造、堅定堅守高端制造和智能制造,提振企業發展信心,增添經濟發展活力和動力,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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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內容
寶安區關于促進產業穩增長的若干措施
深寶規〔2019〕11號
為進一步做好“六穩”工作,堅定堅守實體經濟和工業制造、堅定堅守高端制造和智能制造,提振企業發展信心,增添經濟發展活力和動力,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制定本措施。
一、鼓勵企業發展壯大
(一)工業企業。對納入本區工業統計,年產值增長首次達到500億元、100億元、50億元、30億元、10億元、1億元的企業,分別給予2000萬元、1000萬元、500萬元、300萬元、100萬元和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同一企業在同一年度年產值首次達到并跨兩個及以上層級的,予以對應層級一次性獎勵并累計。
對未能達到上述產值規模分級但年產值較上年增長10%及以上的,按照產值增量每達1億元的,給予8萬元的獎勵,單家企業最高獎勵1000萬元。
(二)商業企業。對納入本區商業統計,上一年度年銷售額同比增長達15%,且年銷售額10億元及以上的批發企業或1億元及以上的零售企業,給予60萬元獎勵,超過上述增速的,每提高5個百分點再追加獎勵20萬元,單家企業全年累計最高獎勵100萬元;對納入本區商業統計,上一年度年營業額同比增長達15%,且年營業額2000萬元以上的住宿或餐飲企業,給予30萬元獎勵,超過上述增速的,每提高5個百分點再追加獎勵10萬元,單家企業全年累計最高獎勵50萬元。
(三)服務業企業。對納入本區服務業統計的企業,年度營業收入每增長1億元,給予獎勵10萬元,單家企業最高獎勵1000萬元。
二、加快企業遷入發展
鼓勵優質工業企業、二級以上資質等級建筑業(不含房地產)企業落戶本區,鼓勵在寶安生產設廠、總部在外的企業將注冊地遷入本區并納入統計。對新落戶或將注冊地遷入本區,落戶或遷入當年產值增速為正,且實現當年產值達到1億元、3億元、5億元、10億元及以上的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150萬元、250萬元、5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三、鼓勵企業達規入庫
對首次納入本區統計數據庫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資質等級建筑業(不含房地產)企業、限額以上批零住餐企業、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培育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對首次達到規模以上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30萬元的獎勵。
四、鼓勵企業融資上市
實施上市企業倍增計劃,引導企業上市成為公眾型公司,對在境內外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的本區企業,按照股份改制、上市輔導、申請上市、成功上市四個階段,給予總額最高500萬元,且不超過企業上市投入總額50%的上市補貼。
五、支持企業技術改造
鼓勵企業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實施技術改造,打造寶安區新技術、新設備產品名錄。對在寶安實施技術改造的本區企業,一年內設備投資額500萬元及以上的,按照設備購置價格的30%給予一次性補貼;其中,對于從本區企業(注冊地和生產地均在寶安區)購置的生產設備,按設備購置價格的40%給予一次性補貼。單家企業最高補貼1500萬元,且單家企業獲得各級財政給予的當年技術改造總資助金額不超過設備投資總額的50%。
六、促進企業研發投入
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力度。對規模以上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研發投入,根據企業研發強度或研發投入總量,按照市級資助按比例給予補貼,單家企業最高補貼500萬元。
七、支持企業增資擴產
對本區年產值超過5億元且年增長率達到10%及以上的工業企業,通過新增租賃廠房(新增部分已租滿12個月及以上的)實施增資擴產的,按新增租賃面積,給予企業12個月、每月每平方米15元、面積不超過30000平方米的一次性補貼。
八、提高工業增加值
鼓勵企業高端化發展,采用對市級獎勵配套的形式,對產值5億元及以上、獲得深圳市擴產增效獎勵(工業增加值增量獎勵)的本區企業,按市同樣的資助金額(工業增加值增量的3%)給予100%配套獎勵,其中市工業百強企業最高獎勵500萬元、產值10億元及以上的非市工業百強企業最高獎勵300萬元、產值5億元(含)—10億元(不含)的企業最高獎勵100萬元。
九、附則
本措施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兩年,由區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會同區科技創新局、投資推廣署共同負責解釋。政策有效期內,此前寶安區印發實施的有關扶持政策與“本若干措施”不一致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予以資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