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優質產業項目用地用房優先配置政策。引進對我區產業發展具有關鍵引領作用的總部企業和重大產業項目,由區政府優先組織產業遴選,優先保障企業用地用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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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內容
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寶安區關于招大商、招優商、招好商的實施辦法》的通知
深寶規〔2018〕5號
各街道辦事處,區各有關單位:
《寶安區關于招大商、招優商、招好商的實施辦法》已經區政府同意,現予印發,請認真貫徹落實。
區政府辦公室
2018年4月18日
寶安區關于招大商、招優商、招好商的實施辦法
為落實市委關于招大商、招優商、招好商的招商引資新要求,助推灣區核心、智創高地、共享家園建設,強化重大產業項目帶動作用,提高產業供給體系質量,增強產業經濟發展后勁,根據《寶安區優化提升營商環境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實施優質產業項目用地用房優先配置政策。引進對我區產業發展具有關鍵引領作用的總部企業和重大產業項目,由區政府優先組織產業遴選,優先保障企業用地用房需求。
第二條?實施總部企業和重大產業項目落戶獎勵。
(一)對新引進的上年度由美國《財富》雜志發布的“世界500強”總部企業,落戶后年產值達100億元以上的,給予50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二)對新引進的上年度由中國企業聯合會與中國企業家協會聯合發布的“中國500強”總部企業,落戶后年產值達50億元以上的,給予25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三)對新引進的上年度由中國企業聯合會與中國企業家協會聯合發布的“中國服務業500強”、“中國制造業500強”、全國工商聯發布的“中國民營500強”總部企業,落戶后年產值達10億元以上的,給予5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四)對新引進的上年度由深圳市統計局與深圳市經貿信息委聯合發布的“深圳市工業百強”企業,落戶后年產值達10億元以上的,給予5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五)對新引進其他符合寶安區產業導向,且落戶后年產值達10億元以上的重大產業項目,給予5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第三條?實施新興高科技產業項目落戶獎勵。對在科技創新方面取得跨越性、顛覆性、原創性突破的新興高科技產業項目落戶,經區相關主管部門評審,區產業發展領導小組審批,給予10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新興高科技產業項目認定標準為(符合〈一〉-〈三〉中情形之一即可):
(一)得到業界高度認可并符合全球技術和產業發展趨勢的原創性新興高科技產業項目(須至少同時滿足1-7中四項條件):
1. 累計獲得專業投資機構3000萬元的投資;
2. 世界知名學者的推薦,包括: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諾貝爾獎獲得者(物理、化學、生理或醫學、經濟學);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得者;美國、日本等國外最高學術權威機構會員(一般為member或fellow,統一翻譯為“院士”,見中國科學院國際合作局網站);
3. 獲得國家級發明專利獎;
4. 入駐國家級孵化器/加速器;
5. 具有國際領先的高科技科研創新能力,項目核心人員具有世界前100名名校學歷,且在世界頂尖科學雜志(影響因子在30以上)發表過第一作者文章,文章引用率超過10000;
6. 具有國際領先的高科技產業轉化能力,企業核心人員具有將學術研究轉化為商業產品,并被“世界500強”企業采用的高科技產業轉化經歷;
7. 具有國際領先的企業管理能力,企業核心人員具有在“世界500強”企業的工作及領導經歷,擔任部門負責人及以上職位超過3年時間。
(二)屬于國家科技部“973”“863”計劃或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并經驗收“合格”的項目(須由該項目首席科學家負責),或軍委科技委1000萬元以上的課題項目。
(三)承擔美國、歐洲或其他發達國家或地區的頂尖科研計劃的首席科學家項目(如DARPA研究計劃、Horizon2020計劃等項目)。
第四條?實施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落戶獎勵。引進被認定為省級戰略性新興產業骨干企業、培育企業,分別給予300萬元、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第五條?實施獨角獸企業落戶獎勵。引進入選國家科技部火炬中心最新年度中國獨角獸企業發展報告的獨角獸企業和超級獨角獸企業,優先保障用地用房,并分別給予1000萬元、2000萬元的一次性落戶獎勵。
第六條?實施單項冠軍企業落戶獎勵。引進由國家工信部認定的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培育企業和“單項冠軍產品”企業,分別給予500萬元、200萬元和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第七條 實施瞪羚企業落戶獎勵。引進入選國家科技部火炬中心最新年度國家開發區瞪羚企業發展報告的瞪羚企業,落戶后年產值達到5億元以上的,給予200萬元一次性獎勵。
第八條?實施金融企業落戶獎勵。引進經國家金融監管部門批準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按其實繳資本的2%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獎勵5000萬元。對新引進的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的市一級分支機構,給予5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引進經主管部門批準成立、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基金(含管理、銷售)、信托、期貨、小額貸款、融資性擔保、租賃(含金融租賃、融資租賃)、商業保理、消費金融、第三方支付、征信、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金融類控股集團公司、資信評估(評級)、金融中介服務機構等其他金融機構,按其實繳資本的1%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獎勵500萬元。
第九條?實施文化創意企業落戶獎勵。引進入選“國家文化企業30強”或“國家文化出口重點企業目錄”、內設工業設計中心獲得國家認定的文化創意企業,給予5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引進獲得“深圳市文化創意產業百強企業”或“深圳市文化出口企業10強”認定、內設工業設計中心獲得廣東省或深圳市認定的文化創意企業,給予2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第十條?實施產業鏈薄弱環節配套獎勵。引進獲得深圳市產業鏈薄弱環節投資項目獎勵的企業,按項目獲得市級扶持額的50%進行獎勵。
第十一條?實施優質企業回遷獎勵。對在區外注冊,但在我區從事生產經營的科技型企業、先進制造企業,將注冊地遷入我區,在我區實現產值達到3億元、5億元、10億元以上的,分別給予30萬元、50萬元、100萬元獎勵。
第十二條?實施園區招商獎勵。積極發揮園區承接和招引優質項目的積極性。園區每承接一個與市、區政府簽約的新引進重大項目,或園區自主招引區外企業,單個企業落戶后下一年度對地方財力貢獻達到100-500萬元(含)、500-2000萬元(含)、2000萬元(不含)以上的,分別按照10%、8%、5%以累進制方式給予園區運營管理機構一次性獎勵。
第十三條?實施落戶項目人才住房保障。對新引進的總部企業、重大產業項目、新興高科技企業、獨角獸企業、“單項冠軍”企業、瞪羚企業、金融產業、文化創意產業、產業鏈薄弱環節項目等企業,人才住房保障納入《寶安區關于加大企業人才住房供應力度的實施辦法》統籌執行。
第十四條?附則
(一)同一主體的同一事項,從高執行,不予重復扶持,企業按要求納入統計,不得改變在寶安納稅義務。為保障政策的連續性,第二條、第十條企業和項目落戶時間是指從2017年1月1日起算,其余獎勵企業和項目落戶時間自本辦法發布之日起算。未明確產值稅收要求的項目、企業和園區,其受獎勵對象不受產值稅收等限制。
(二)本辦法規定的“以上”,包含本數,規定的“以下”不包含本數,幣種為人民幣,已明確的除外。
(三)本辦法由寶安區投資推廣署會同相應條款執行部門共同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三年。此前寶安區印發實施的有關扶持政策與本實施辦法不一致的,以本實施辦法為準。
來源:寶安區政府在線
http://www.baoan.gov.cn/xxgk/qzfxxgkml/zfwj/gfxwj/2018nian/201805/t20180514_11900203.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