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500強企業中的服務業企業,給予1000萬元獎勵;上一年度“中國連鎖百強”或“深圳連鎖經營50強”的企業,給予最高500、30萬元。完成股份制改制的企業扶持額為50萬元、完成上市輔導的企業扶持額為100萬元、完成上市的企業扶持額為200萬元;新成立的龍崗區產業類行業協會,每個給予10萬元的專項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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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內容
深圳市龍崗區經濟與科技發展專項資金支持工業和服務業發展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快推進我區產業轉型升級,促進工業和服務業平穩發展,根據《深圳市龍崗區經濟與科技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區經濟促進局是區經濟與科技發展專項資金支持工業和服務業發展的主管部門,按照《深圳市龍崗區經濟與科技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履行職責。
第三條 ?申報主體原則上必須是注冊地、納稅地和統計地均在龍崗區,且屬于龍崗區鼓勵類和允許類產業的法人企業或民辦非企業,特殊規定的除外。當年將注冊地、納稅地和統計地遷入龍崗區的企業也可申請本政策扶持。
第二章 ?支持條件和標準
第一節 ?工業類
第四條 “龍騰計劃”——領軍企業專項扶持按照以下規定執行。
(一)500億元以上的領軍企業專項扶持。
1.扶持范圍:
上一年度產值500億元以上的企業。
2.扶持標準:
(1)首次超過500億元產值的企業給予5000萬元的獎勵,分兩年撥付,每年2500萬元,如第二年產值低于500億元則取消剩余2500萬元獎勵;
(2)首次超過500億元產值的企業如果申報年度產值增長(指申報年度產值與過去5年產值峰值對比的增幅,下同)達15%以上,給予3000萬元的獎勵。
(3)500億元以上產值的企業如果申報年度產值增長達15%以上,給予5000萬元的獎勵(不含首次超過500億元產值的企業)。
(二)100億元以上的領軍企業專項扶持。
1.扶持范圍:
上一年度產值100億元以上500億元以下的企業。
2.扶持標準:
(1)首次超過100億元產值的企業給予2000萬元的獎勵,分兩年撥付,每年1000萬元,如第二年產值為100億元以下則取消剩余1000萬元獎勵;
(2)首次超過100億元產值的企業如果申報年度產值增長達20%以上,按增長部分的1%給予獎勵,最高為2000萬元;
(3)100億元以上產值的企業如果申報年度產值增長達15%以上,按增長部分的1%給予獎勵,最高為3000萬元(不含首次超過100億元的企業)。
第五條 ?“龍騰計劃”——骨干企業專項扶持按照以下規定執行。
(一)50億元以上的骨干企業專項扶持。
1.扶持范圍:
上一年度產值50億元以上100億元以下的企業。
2.扶持標準:
(1)首次超過50億元產值的企業給予5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2)首次超過50億元產值的企業如果申報年度產值增長達20%以上,按增長部分的1%給予獎勵,最高為1000萬元;
(3)50億元以上產值的企業如果申報年度產值增長達20%以上,按增長部分的1%給予獎勵,最高為2000萬元(不含首次超過50億元產值的企業)。
(二)10億元以上的骨干企業專項扶持。
1.扶持范圍:
上一年度產值10億元以上50億元以下的企業。
2.扶持標準:
(1)首次超過10億元產值的企業給予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2)首次超過10億元產值的企業如果申報年度產值增長達25%以上,按增長部分的1%給予獎勵,最高為300萬元;
(3)10億元以上產值的企業如果申報年度產值增長達20%以上,每年按增長部分的1%給予獎勵,最高為1000萬元(不含首次超過10億元的企業)。
第六條 ?“龍騰計劃”——高成長性企業專項扶持按以下規定執行。
(一)億元級企業專項扶持。
1.扶持范圍:
上一年度產值1億元以上10億元以下且申報年度產值增長達25%以上的企業。
2.扶持標準:
按增長部分的0.5%給予獎勵,最高為300萬元;
(二)規模以上企業專項扶持。
1.扶持范圍:
上一年度產值1億元以下且申報年度產值增長達30%以上的規模以上企業。
2.扶持標準:
按增長部分的0.5%給予獎勵,最高為50萬元;
(三)“入庫”企業專項扶持。
1.扶持范圍:
自本實施細則實施當年起首次納入規模以上企業統計數據庫的企業。
2.扶持標準:
對于新入庫企業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第七條 ?“龍騰計劃”——“500強”及深圳工業百強企業專項扶持按照以下規定執行。
(一)“500強”領軍企業專項扶持。
1.扶持范圍:
自本實施細則實施當年起首次入選“世界500強”、“中國500強”的企業。
2.扶持標準:
入選“世界500強”的企業給予15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入選“中國500強”的企業給予5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二)深圳工業百強企業專項扶持。
1.扶持范圍:
自本實施細則實施當年起首次入選深圳工業百強的企業(以深圳市公布的企業名單為準)。
2.扶持標準:
給予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第八條 ?軍民融合專項扶持按照以下規定執行。
(一)扶持范圍:
獲得深圳市軍民融合資金扶持的項目。
(二)扶持標準:
按照獲得深圳市扶持額的50%給予配套扶持。
第九條 ?裝備制造業專項扶持按照以下規定執行。
(一)扶持范圍:
承擔國家工業強基工程項目并獲得深圳市配套扶持的企業;實現國家首臺(套)銷售并獲得深圳市獎勵的企業;
(二)扶持標準:
按照深圳市扶持額的50%給予配套,扶持額最高為500萬元。
第十條 ?信息化專項扶持按照以下規定執行。
(一)兩化融合“貫標”配套扶持
1.扶持范圍:
已獲得深圳市兩化融合貫標扶持的以下企業:
⑴國家和省級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試點的企業;
⑵獲得國家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管理體系評定的企業。
2.扶持標準:
按深圳市評定扶持金額的100%給予扶持。
(二)互聯網與工業融合創新試點企業配套扶持
1.扶持范圍:
開展了互聯網與工業融合創新工作,且獲得深圳市扶持的企業。
2.扶持標準:
按照深圳市扶持額的100%給予配套。
(三)“互聯網+”小鎮創建配套扶持
1.扶持范圍:
開展了“互聯網+”小鎮創建工作,且獲得深圳市配套扶持的企業。
2.扶持標準:
按照深圳市扶持額的100%給予配套。本條款適用本政策出臺前已獲深圳市配套扶持的企業。
(四)管理信息系統專項扶持
1.扶持范圍:
企業在實施信息化項目中,支付的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的軟件(工業過程自動化中的采集、控制、監測、分析等軟件系統,必須在合同中單獨計價)、硬件、網絡建設以及信息技術開發(包括但不限于ERP、OA、PLM、PDM、CRM、MIS和HR等項目)、咨詢和監理費用。軟件正版化、桌面虛擬化和UG、NX、CAD類輔助設計軟件等項目除外。本項扶持需經專家評審。
2.扶持標準:
扶持額不超過項目投資額的30%,單個企業一年獲得的扶持額最高為50萬元。
第十一條 ?企業技術中心扶持專項扶持按照以下規定執行。
(一)配套扶持
1.扶持范圍:
已獲得“國家企業技術中心”或“廣東省深圳市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和扶持的企業。
2.扶持標準:
獲得“國家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和扶持的企業配套扶持300萬元;獲得“廣東省深圳市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和扶持的企業配套扶持200萬元。
(二)區級企業技術中心認定扶持
1.扶持范圍:
(1)一般產業企業:近2年,年營業收入均超過1億元;上一年度,企業科技活動經費支出占營業收入比重超過2.5%,專職研發人員超過20人,中級職稱以上和碩士學位以上人員在專職研發人員中的比例不低于20%,技術開發儀器設備原值超過300萬元。
(2)龍崗區重點扶持的產業(特指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新能源、新材料產業,機器人、可穿戴設備和智能裝備產業,生物醫療產業,互聯網產業,航空航天產業,下同)內企業:近2年,年營業收入均超過5000萬元;上一年度,企業科技活動經費支出占營業收入比重超過3%,專職研發人員超過20人,中級職稱以上和碩士學位以上人員在專職研發人員中的比例不低于20%,技術開發儀器設備原值超過300萬元。
2.扶持標準:
對認定的區級企業技術中心給予100萬元的支持。
3.區級工程中心和區級技術中心政策不能同時享受。
第十二條 ?技術改造專項扶持按照以下規定執行。
(一)扶持范圍:
對已投產1年以上的項目進行技術改造,且設備投資額不低于80萬元的企業(單位設備價值在5000元以上)。
(二)扶持標準:
對購入設備的扶持額不超過投資額的30%,一般企業1年獲得的扶持額最高300萬元;龍崗區重點扶持的產業內企業1年獲得的扶持額最高為500萬元。
第十三條 ?商標專項扶持按照以下規定執行。
(一)扶持范圍:
首次獲得“中國馳名商標”或“廣東省著名商標”的企業。續期者不在扶持范圍。企業應在獲得相關認定的當年或次年提出扶持申請。
(二)扶持標準:
獲得一個“中國馳名商標”的企業給予50萬元的一次性扶持;獲得一個“廣東省著名商標”的企業給予20萬元的一次性扶持。先獲“廣東省著名商標”再獲“中國馳名商標”的企業,以每個商標50萬元為上限補差。
第十四條 ?展會專項扶持按照以下規定執行。
(一)企業自行參展扶持。
1.扶持范圍:
參加大型綜合性展會、專業展會、境外展會的企業。
2.扶持標準:
對已獲得深圳市參展費用扶持的企業,如市級扶持未超過實際發生展位費的50%,按1:1比例配套扶持;如市級扶持超過實際發生展位費的50%,按企業實際發生展位費與市級扶持的差額給予扶持;對未獲得深圳市參展費用扶持的企業,按企業實際發生展位費60%給予扶持。一個企業每個展會扶持額最高為3萬元。一個企業1年扶持總額最高為30萬元。
(二)區政府組團參展扶持。
1.扶持范圍:
區政府統一組團參加的展會。
2.扶持標準:
對參加展會產生的商務、物流及展位等費用給予全額扶持。
第十五條 ?電機能效提升專項扶持按照以下規定執行。
(一)扶持范圍:
實施電機能效提升項目的完工時間在2013年6月10日后,且已獲得深圳市電機能效提升補貼的企業。
(二)扶持標準:
1.按照其電機購置等固定資產投資額的21%給予扶持,補貼單價最高為105元/千瓦;
2.單次申報補貼項目規模不低于200千瓦(新購置、更換或改造前電機總功率),投資額不高于200萬元;高于200萬元的,可分批申報;
3.參照《深圳市循環經濟與節能減排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深財建〔2012〕80號)和《深圳市合同能源管理財政獎勵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深財建〔2011〕113號),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進行的電機更換或電機系統節能改造的,仍按原渠道向市發展和改革委申報。
第十六條 ?能效對標專項扶持按照以下規定執行。
(一)扶持范圍:
實施電機能效提升項目的企業,且在2014年6月10日之后完成能效對標項目。
(二)扶持標準:
對委托國家、省、市認定的專業機構開展電機能效對標項目,按照項目相應服務費用給予50%的扶持,最高為10萬元。
第十七條 ?貸款貼息專項扶持按照以下規定執行。
(一)扶持范圍:
上一年度營業收入不高于4億元,且貸款額不低于200萬元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以及區統計局數據庫中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
(二)扶持標準:
扶持額不超過貸款總額的3%,一般企業1年獲得的扶持額最高為60萬元,龍崗區重點扶持的產業內企業1年獲得的扶持額最高為100萬元。
(三)本政策與區科創局貸款貼息政策同一年度不能同時申請。
第十八條 ?特色工業園配套扶持按照以下規定執行。
(一)扶持范圍:
獲得深圳市有關部門認定和扶持的特色工業園(特色工業升級示范園)。
(二)扶持標準:
按園區獲得市級扶持額的50%給予配套,特色工業園扶持額最高為165萬元,特色工業升級示范園扶持額最高為200萬元。
獲深圳市特色工業園(深圳市特色工業升級示范園)和龍崗區創新產業園區、文化產業園等多項認定的產業園區,只能享受一次扶持。
第二節 ?服務業類
第十九條 ?總部企業專項扶持按照以下規定執行。
(一)扶持范圍:
在龍崗區新設立總部,并在龍崗區匯總納稅的企業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世界500強企業(指美國《財富》雜志評選的“全球最大五百家公司”排行榜)中的服務業企業;
2.中國服務業企業500強企業(由中國企業聯合會、中國企業家協會組織評選);
3.中國互聯網企業100強企業(由中國互聯網協會和工業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聯合組織評選)中的電子商務龍頭企業;
4.中國連鎖百強企業(由中國連鎖經營協會評選)中的商業連鎖龍頭企業;
5.深圳連鎖經營50強(由深圳市連鎖經營協會評選)的商業連鎖龍頭企業。
上述企業評選排名以企業提出扶持申請的當年或上一年公布的排名為準,企業應在新設立總部的當年或第二年提出扶持申請。
(二)扶持標準:
1.對世界500強服務業企業給予1000萬元一次性獎勵;
2.對中國服務業企業500強企業給予500萬元一次性獎勵;
3.對中國互聯網企業100強企業給予500萬元一次性獎勵;
4.對中國連鎖百強企業給予500萬元一次性獎勵;
5.對深圳連鎖經營50強企業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勵。
上述扶持范圍的單個申請主體僅可申請上述一項政策。
第二十條 ?專業服務業專項扶持按照以下規定執行。
(一)扶持范圍:
上一年度營業收入1000萬元(含)以上,且營業收入增速超過20%(含)的會計師事務所、稅務師事務所、資產評估公司、會展公司、管理咨詢公司、互聯網信息服務、技術咨詢、專業設計公司等專業服務業企業,專業服務類收入應占其當年營業收入總額60%以上。
(二)扶持標準:
按企業上一年度主營業務收入的3%給予獎勵,最高獎勵100萬元。
第二十一條 ?電子商務發展專項扶持按照以下規定執行。
(一)扶持范圍:
獲得深圳市電子商務發展專項資金中的電子商務集成創新項目、電子商務示范城市建設項目、電子商務交易平臺規模獎勵,以及電子商務示范獎勵扶持的企業。企業應在獲得深圳市電子商務發展專項資金扶持的當年或第二年提交扶持申請。
(二)扶持標準:
按企業獲得深圳市扶持金額的100%給予配套。
第二十二條 ?工業設計專項扶持按照以下規定執行。
(一)扶持范圍:
獲得深圳市工業設計發展專項資金中的工業設計中心認定和資助項目、工業設計創新攻關成果轉化應用資助項目、工業設計重大活動項目和知名工業設計獎獎勵項目的企業。企業應在獲得深圳市工業設計扶持的當年或第二年提交扶持申請。
本條款不適用已獲區文產辦扶持的項目。
(二)扶持標準
按企業獲得深圳市工業設計扶持額的50%給予配套。
第二十三條 ?律師業專項扶持:
(一)扶持范圍:
1.第一類是全國優秀律師事務所在龍崗區新設立的分所;
2.第二類是年營業收入在3000萬元以上,并將注冊地遷至龍崗區的律師事務所;
3.第三類是年營業收入達到2000萬元以上的龍崗區屬律師事務所;
4.第四類是獲評全國優秀或全省優秀的龍崗區屬律師事務所。
(二)扶持標準:
1.符合第一類扶持范圍的給予50萬元的一次性扶持;同時對租賃合同期在3年以上的,租期滿1年后,按每月租金50%的標準給予一年的租金扶持;
2.符合第二類扶持范圍的給予30萬元的一次性扶持;同時對租賃合同期在3年以上的,租期滿1年后,按每月租金50%的標準給予一年的租金扶持;
3.符合第三類扶持范圍的給予30萬元的一次性扶持;
4.第四類扶持范圍的律師事務所,對獲評全國優秀律師事務所的給予50萬元的一次性扶持,或獲評全省優秀律師事務所的給予30萬元的一次性扶持。
第二十四條 ?零售業專項扶持按照以下規定執行。
(一)扶持范圍:
1.被評為上一年度“中國連鎖百強”或“深圳連鎖經營50強”的企業。企業應在獲得相關認定的當年提出扶持申請。
2.新建成開業的商業建筑面積1萬平方米以上的購物中心;
3.在深圳市已有5家以上自營連鎖門店的連鎖零售企業在龍崗區新開設的營業面積5000平方米以上的分店,本條款適用注冊地在深圳市的企業;
4.上年度營業收入1億元以上且同比增長15%以上的零售企業;
5.在深圳市已有5家以上自營社區連鎖超市的連鎖零售企業在龍崗區新開設的營業面積100平方米以上的社區連鎖超市;在深圳市已有5家以上品牌連鎖門店的連鎖餐飲企業,在龍崗區新開設的營業面積100平方米以上的自營連鎖餐飲店,本條款適用注冊地在深圳市的企業;
(二)扶持標準:
1.評得“中國連鎖百強”的企業,按企業上一年度營業收入的1%給予獎勵,最高500萬元;評得“深圳連鎖經營50強”的企業,按企業上一年度營業收入的1%給予獎勵,最高30萬元。
2.對新建成開業的商業建筑面積1萬平方米以上的購物中心,在建成開業一年后,按購物中心上一年度營業收入的1%對購物中心運營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300萬元。
3.連鎖零售企業開設的分店是在龍崗區注冊、納稅的法人企業,在分店項目開業一年后,按該分店上一年度營業收入的1%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100萬元;注冊地在深圳市(非龍崗區)的,按該分店上一年度營業收入的0.5%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50萬元。
4.對上年度營業收入1億元以上且同比增長15%以上的零售企業,給予每家企業60萬元獎勵;零售企業超過上述增速的,每提高3個百分點再獎勵20萬元,每家企業全年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5.連鎖零售企業開設的社區連鎖超市和連鎖餐飲企業開設的社區連鎖餐飲店,在開業一年后,按連鎖店上一年度實際支付租金的20%比例給予連鎖零售企業一次性扶持,單個項目扶持額最高為20萬元。
第二十五條 ?品牌餐飲業專項扶持按照以下規定執行。
(一)扶持范圍:
1.通過HACCP認證并獲得國家五鉆級稱號的餐飲服務企業。企業應在獲得相關認定的當年或第二年提出扶持申請。
2.獲得“中國馳名商標”、“中華老字號”、“中華餐飲名店”、“廣東省著名商標”或“深圳市知名品牌”稱號的餐飲服務企業。企業應在獲得相關認定的當年或第二年提出扶持申請。
(二)扶持標準:
1.對通過HACCP認證并獲得國家五鉆級稱號的餐飲服務企業,按該企業獲得稱號當年營業收入的1%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100萬元。
2.對獲得“中國馳名商標”、“中華老字號”或“中華餐飲名店”稱號的餐飲服務企業按該企業獲得稱號當年營業收入的1%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50萬元;對獲得“廣東省著名商標”的餐飲服務企業按該企業獲得稱號當年營業收入的1%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20萬元。獲得“深圳市知名品牌”的餐飲服務企業按該企業獲得稱號當年營業收入的1%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10萬元。
第三節 ?上市培育類
第二十六條 ?上市配套扶持照以下規定執行。
(一)扶持范圍:
在區經濟促進局備案登記,且已獲深圳市有關部門扶持的IPO上市企業和新三板掛牌上市企業,已獲得我區原上市配套政策全額扶持的企業不適用于本規定。
(二)扶持標準:
1.IPO上市企業扶持總額為350萬元(龍崗區重點扶持的產業為450萬元),其中:完成股份制改制的企業扶持額為50萬元;完成上市輔導的企業扶持額為100萬元;完成上市的企業扶持額為200萬元(龍崗區重點扶持的產業為300萬元)。企業完成一個階段即可提出扶持申請,也可以在完成多個階段后,合并提出扶持申請。
2.新三板掛牌上市企業扶持總額為100萬元,已獲得區上市配套扶持的,以100萬元為限補差;已獲得區上市配套扶持的新三板掛牌企業成功轉IPO上市的以350萬元補差(龍崗區重點扶持的產業企業以450萬元補差)。
第四節 ?行業協會
第二十七條 ?行業協會專項扶持按照以下規定執行。
(一)扶持范圍:
新成立的龍崗區產業類行業協會,以及龍崗區產業類行業協會(不含金融類行業協會)為服務區內會員企業開展的有關活動。
(二)扶持標準:
1.對新成立的龍崗區產業類行業協會,每個給予10萬元的專項扶持。
2.龍崗區產業類行業協會每年在區內為服務會員企業開展6次以下的活動(需經區工商聯核實),按其活動實際支出(包括場地費、專家費和資料費,下同)的40%給予補貼;開展6次以上的活動,按其活動實際支出的60%給予補貼。每年申請一次。一個行業協會1年扶持額最高為20萬元。
第三章 ?申請和受理
第二十八條 ?申請區經濟與科技發展專項資金支持工業和服務業發展扶持需提交的材料請登錄區經濟促進局網站查詢,相關扶持申請表格請在該網站自行下載。
第二十九條 ?申請評審制扶持類型需提交一式四份材料,申請核準制扶持類型需提交一式兩份材料。
第四章 ?審核和公示
第三十條 ?區經濟促進局根據《深圳市龍崗區經濟與科技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與本實施細則規定對除第二十三條以外的所有申報項目或企業進行審核,第二十三條由區司法局進行審核。
第三十一條 ?審核通過或經區政府扶持資金管理聯席會議通過的項目,按規定在龍崗政府在線進行公示,公示期五天。公示有異議的,由區經濟促進局或區司法局進行調查或者組織重審,調查或重審結果證明異議內容屬實的,不予扶持,并將有關情況告知申請人。
第五章 ?附 則
第三十二條 ?本實施細則由區經濟促進局負責解釋。
第三十三條 本實施細則規定的“以上”,包含本數;本實施細則規定的“以下”,不包含本數;規定最高不超過的,包含本數。
第三十四條 ?本實施細則第十(四)、十一(二)、十二、十七條采用評審制方式進行扶持,其余條款采用核準制方式進行扶持。
第三十五條 ?本實施細則第四、五、六條扶持的申報主體原則上為納入統計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庫中企業,且納稅較上年度正增長,產值以區統計局核定的數據為準,增長部分為剔除物價指數后的實際增長。若企業因經營需要分拆或合并,則以分拆或合并之前的產值為基數計算增幅。
申報主體可與庫內關聯企業合并申報(申報主體需占關聯企業股權50%以上),但在本實施細則有效期內,龍騰計劃扶持項目均需以該申報主體合并申報。
本實施細則第二十、二十四(一)1.和4. 扶持的申報主體原則上為納入統計的規模以上服務業/限上商業企業庫中企業,且納稅較上年度正增長,營業收入以區統計局核定的數據為準。
第三十六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