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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司注銷 企業經營異常 個體工商戶注銷 營業執照注銷 吊銷
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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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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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
長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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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機構
- 服務商:貝斯雅會計師事務所(深圳)有限公司
- 聯系人:鐘紫萱
- 聯系電話:15012900000 0755-33144510
- 聯系地址:廣東省深圳市龍華新區大浪街道云峰路1號展潤商務大廈901室
產品優勢|服務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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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一服務,專業高效。 高效品質,高效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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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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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我們的辦公場所:
以下是我們服務過的客戶:
以下是我們公司的營業執照:
辦理對公賬戶的必要條件:
1、提供營業執照正副本、備案公章、財務章、法人章(必須)
2、沒有租賃合同或者憑證,我們可以提供。
3、法人和另外一個人身份證。
4、法人必須到場
深圳公司注銷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 清算組負責人或破產管理人簽署的《企業注銷登記申請書》;
- 經辦人的身份證明;
- 公司關于注銷的決議或決定(經人民法院裁定破產的公司無需提交);
- 清算報告(股東會、股東大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外商投資的公司董事會、公司批準機關備案或確認)(經人民法院裁定破產的公司無需提交);
- 登載清算公告的報紙(公告之日起45日后方可辦理注銷登記)(經人民法院裁定破產的公司無需提交);
-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和全部副本;
- 設有分支機構的還需提交分支機構注銷登記證明;
- 申請材料無法加蓋公章的須提交**機關公章繳銷證明或公章遺失登報聲明;
- 經人民法院裁定破產的公司,還需提交人民法院的指定管理人決定書;人民法院的破產裁定、解散裁判文書;人民法院關于破產程序終結的裁定書;國有獨資公司申請注銷登記,還應當提交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決定。
-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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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項內容 股份合作公司注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數量及方式 無數量限制,符合條件者即予許可。許可方式為直接申請。 條 件 (一)公司出現解散的法定事由;(二)依法成立清算組;(三)至少在報紙上登載一次注銷公告,且自公告之日起已滿45天;(四)清算組制定清算報告,且清算報告經股東代表大會確認。申請材料 1、公司清算組負責人簽署的《公司注銷登記申請書》(加蓋公司公章或提交公章繳銷證明)(原件1份)(本表)
2、企業申請登記委托書(原件1份)(可在本表內填寫)
3、經辦人身份證明(復印件1份,驗原件);由企業登記代理機構代理的,同時提交企業登記代理機構營業執照(復印件1份,須加蓋本企業印章,并注明“與原件一致”)
4、關于決定注銷的文件(原件1份)(見說明1)
5、清算組成員《備案確認通知書》(原件1份)(見說明2)
6、經確認的清算報告(原件1份)(見說明1)
7、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原件)和全部副本(原件)
8、在報紙上登載的清算公告(原件1份)(見說明3)
9、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請注銷的,還應提交分公司注銷登記證明
10、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文件
申請表格 股份合作公司注銷登記事項申請受理機關 在公司住所所在地轄區分局辦理 決定機關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程 序 (一)受理申請材料; (二)審查材料; (三)核準注銷; (四)發注銷通知書。 時 限 (一)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根據下列情況分別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1、申請文件、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或者申請人按照公司登記機關的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文件、材料的,應當決定予以受理。2、申請文件、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但公司登記機關認為申請文件、材料需要核實的,應當決定予以受理,同時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核實的事項、理由以及時間。3、申請文件、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應當允許申請人當場予以更正,由申請人在更正處簽名或者蓋章,注明更正日期;經確認申請文件、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決定予以受理。4、申請文件、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在5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當場告知時,應當將申請文件、材料退回申請人;屬于5日內告知的,應當收取申請文件、材料并出具收到申請文件、材料的憑據,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文件、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5、不屬于公司登記范疇或者不屬于本機關登記管轄范圍的事項,應當即時決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請人向有關行政機關申請。 公司登記機關對通過信函、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方式提出申請的,應當自收到申請文件、材料之日起5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二)公司登記機關對決定予以受理的登記申請,應當分別情況在規定的期限內作出是否準予登記的決定: 1、對申請人到公司登記機關提出的申請予以受理的,應當當場作出準予登記的決定。2、對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交的申請予以受理的,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作出準予登記的決定。 3、通過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方式提交申請的,申請人應當自收到《受理通知書》之 日起15日內,提交與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內容一致并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請文件、材料原件;申請人到公司登記機關提交申請文件、材料原件的,應當當場作出準予登記的決定;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交申請文件、材料原件的,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作出準予登記的決定。4、公司登記機關自發出《受理通知書》之日起60日內,未收到申請文件、材料原件,或者申請文件、材料原件與公司登記機關所受理的申請文件、材料不一致的,應當作出不予登記的決定。公司登記機關需要對申請文件、材料核實的,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準予登記的決定。證件名稱及有效期限 《注銷通知書》,無期限限制。